公務員須具結「未領有中國身分證」 翁曉玲嗆陸委會掩飾無能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2025/03/0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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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須具結「未領有中國身分證」翁曉玲批恐嚇 陸委會回應了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銓敘部日前發函各政府機關,要公務員具結「未領有中國身分證」,若有不實須負法律責任。陸委會也表示,相關規定自2004年就存在,且向中國宣誓效忠已違背「公務員任用法」的「忠誠義務」。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日再度表示,陸委會為了掩飾無能,想了最容易推卸責任的一招,「但這能證明有簽名具結的人就全都效忠國家嗎?不願接受無理要求而不填寫切結書的公教人員,難道就是叛國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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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指出,陸委會至今只查到海軍楊姓士兵領有中國身分證1案,而且還是楊姓士兵主動報告,由此可見,陸委會根本沒能力清查到底有多少國人在中國設籍和領取中國相關身分證明。

翁曉玲表示,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公務人員之品德及忠誠,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簡單來說就是對新聘或調任人員到職前先進行忠誠查核。 至於到任後,公教人員有無違法亂紀之情事,服務機關(政風、人事單位)本來就得依職權調查。

翁曉玲強調,現行法律沒有規定公教人員有具結的義務,更沒有處罰「不具結」的規定。況且陸委會要大家去切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無規定的要求,切結無大陸地區身分證、居住證、定居證等做法,實已逾越法律保留原則。

翁曉玲批評,這些年來陸委會功能盡失、表現荒腔走板,其既無法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保障國家主權利益及民眾權益,還自以為是各部會的上級機關,越權干預指揮其他機關的職權。像陸委會這樣的機關,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實無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按照馬斯克(美國政府效率部)的標準,早該裁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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