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 藍白人數優勢否決 | 政治 | 中央社 CNA

by 透視報導編輯


2025/3/12 17:21(3/12 18:35 更新)

立法院會12日下午進行總預算、財劃法修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後中)手持選票、神情輕鬆,準備投票。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4年3月12日
立法院會12日下午進行總預算、財劃法修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後中)手持選票、神情輕鬆,準備投票。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4年3月12日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行政院針對114年度總預算提出覆議,立法院會今天舉行記名投票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在下午5時17分已有超過57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覆議案遭否決;目前仍在開票中。

行政院認定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其中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以及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8次會議決議通過的中華民國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窒礙難行之處,2月27日透過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提案,呈經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下午4時10分召開院會,針對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在下午4時12分宣告開始布置投開票所,下午4時16分開始領票、投票,投票截止時間為下午5時45分,如果全體立委在此時間前投票完畢,就會提前開票。

目前各黨在國會的席次,國民黨加上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掌握54席;民進黨有51席;民眾黨原有8席,但在吳春城請辭立委後,因遞補的劉書彬尚未宣誓就職,因此目前僅有7席。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1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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