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認罪100萬交保 限制住居戴電子腳鐐 | 社會 | 中央社 CNA

by 透視報導編輯


2025/4/8 15:28(4/8 17:04 更新)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中央社檔案照片)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8日電)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新北檢上週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今天移審新北地院。新北院下午裁定謝宜容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謝宜容於民國112、113年擔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廠商,另侵占價值2萬餘元禮盒,新北地檢署上週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謝宜容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

另,謝宜容涉職場霸凌,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林恕暉)1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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