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年過70歲的石姓老翁去年3月間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發現年輕貌美的女乘客小花(化名)因服用安眠藥導致精神恍惚,石翁佯稱要帶對方就醫看診,不料,卻趁小花無力反抗將其帶往北投溫泉旅館性侵得手,事後還傳訊息騷擾對方。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石翁犯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石翁再上訴遭駁回。
判決指出,2023年3月24日下午2時許,被害女子小花在服用10顆安眠藥後搭乘淡水捷運,卻因藥效發作導致精神恍惚,手機頻頻掉落且站立不穩,一旁的石翁卻萌生色心,謊稱要帶小花前往士林某身心科診所就診,卻趁其無力反抗之下,將人帶到北投溫泉旅館性侵,直到隔日,小花醒來後察覺異狀才報案求助。
小花向警方證稱,回憶事發當天記憶已經斷片,僅記得自己在診所門口敲鐵門,隨後便發現自己躺在旅館房間的白色床上,最後片段則是石翁陪她返回診所就診。診所也證實小花當日精神狀況極差,最後還幫忙叫計程車送她返家,小花完全無法回憶發生經過,案發後石翁不斷地發送訊息且照片,她才回想起事發過程。
石翁辯稱,當日與小花是合意性行為,且小花當時意識清醒。但法院調閱淡水捷運、公車、診所及旅館監視器影像後,發現小花當日狀態明顯昏睡,步伐蹣跚,都需要石翁攙扶,與被害人所述情節完全吻合。此外,警方在小花內衣褲上採集到石翁的DNA,成為犯罪鐵證。
不僅如此,案發後石翁不斷透過臉書訊息騷擾對方,持續留言「女神」、「優秀」、「美麗」、「性感」等詞語,甚至表示想當小花閨蜜,並多次邀約見面。石翁還假惺惺發文警惕小花:「請妳以後(千萬)不要再發生像那天妳的樣子。完全像吃了某種藥物,或是迷幻藥?妳差不多是陷於半昏迷狀態。」「保護自己」等語。
據了解,小花年僅28歲,是知名醫院實習醫師,庭訊時她一再表示石翁是老人,並非她的交友圈,也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不會跟對方交往,講到激動之處一度崩潰大哭。法官認為石翁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只因被害人長相貌美,卻利用其服藥半昏迷狀態之下性侵,犯案後又否認犯行,拒絕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月,石翁不服上訴被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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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