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重臣告郭董1】戴正吳12月底新北地院提告 一原因法官強制三方調解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2025.01.20 05:28 臺北時間

財經理財

在鴻海集團有日本通美譽的戴正吳(右),被郭台銘(左)派去重整日本夏普,多次夏普活動郭台銘都親自站台。(本刊資料照)

全球電子代工龍頭鴻海與創辦人郭台銘雙雙被告!提告的人士,是郭台銘的親密戰友,已退休的鴻海重臣、前夏普會長戴正吳。本刊調查,去年12月下旬,戴正吳突然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要向鴻海與郭台銘兌現當年簽訂的獎勵合約,給付超過新台幣10億元的獎勵金。但上週承審法官卻諭知,要進入為期4個月的強制調解期,為何要如此做?

上週新北地方法院,傳出一則重大的勞工求償民事訴訟,事涉三方大有來頭。被告的兩方,分別是全球電子代工龍頭鴻海,以及創辦人郭台銘,提告的一方則是已退休的前鴻海集團副總裁、前日本夏普會長(董事長)戴正吳,要求鴻海給付逾10億元的獎勵金。

本刊調查,2016年,郭台銘豪砸3,888億日圓(新台幣819億元)入主日本液晶之王夏普,由於當時夏普被東京證交所(簡稱東證)從東證一部(大型公司、主要成份股)降格至二部(中小型公司),為了振衰起敝這家百年老店,郭台銘欽點有鴻海日本通美譽的集團副總裁戴正吳擔任夏普社長,為激勵戴正吳早日讓夏普重返榮光,郭台銘與戴正吳簽下一紙激勵獎金合約,只要能夠達成合約內,包括重返東證一部等條件,就給付一定數額的鴻海股票給戴正吳當獎勵金(Bonus)。

鴻海於2016年斥資3,888億日圓買下日本液晶之王夏普。

戴正吳出任有史以來首位非日本人的夏普社長,他不負郭台銘所託,只花了1年3個月的時間,就讓虧損累累的夏普獲利,還重返東證一部,但2023年,退休返台的戴正吳就鮮少出現在媒體前。沒想到,去年12月下旬,戴正吳突然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要向鴻海與郭台銘兌現當年簽訂的獎勵合約,給付超過新台幣10億元的獎勵金。

根據了解,戴正吳12月下旬就寄出民事訴狀給鴻海與郭董,由於民事案件必須先繳交裁判費,一開始戴正吳並未繳交,直到月底前,才繳交立案,上週地院承審法官找來三方律師,告知要進入強制調解期。「法官諭知,此案事涉三方,必須進入三方調解程序。」知情人士對本刊透露。

一位法界人士向本刊分析,通常勞資民事訴訟,都會先進入強制調解期,法院會給勞資雙方四個月的調解期,「如果在期限內調解成功,就能結案,調解失敗才會進入訴訟程序。」

針對戴正吳提告追討獎勵金一事,他的律師林樹旺表示,尚未進入訴訟,目前都在協商中,不便表示任何意見。本刊透過永齡基金會向郭台銘詢問此事,基金會表示,創辦人個人事務,不便回應。鴻海則對此事不評論。

更新時間|2025.01.20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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