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宇軒說明頂新魏應充違反食安法罰金案件 強調對犯罪克盡訴追執行之責並有效剝奪不法利得

文:陳子堅

 

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案件,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強調,彰檢已依法全面執行,惟仍將一本初衷,對任何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犯罪,克盡訴追、執行之責, 並有效剝奪不法利得。

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

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案件,在不得易科罰金及可以易科罰金兩部分,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月、十年得易科罰金,罰金部分頂新被判處一億二百萬元、犯罪所得千四百六十七萬餘元。春節前夕,一月十七日頂新將一億七千餘元全數繳清;魏應充也將剩餘的三年易科罰金刑期,共一百零九萬六千元繳清。吳宇軒身為彰檢襄閱,出面解說外界的疑慮。

吳宇軒,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二期結業,曾任台中地檢察檢察官,任內表現傑出,曾於一○○年及一○二年主動打擊不法農畜產品有功,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開表揚:另外,榮獲一○五年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一○五年九月調升為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一○六年九月七日調派為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去年八月卅一日再任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負責彰檢對外發言。

大賺黑心錢獲利近億元

曾供應全台七成鴨血製品的双鵬公司,將沾有禽鳥糞便、羽毛的飼料用污染禽血,加入鴨血、豬血糕等火鍋料,供應全台七百多家火鍋店、知名餐飲業,大賺黑心錢、獲利近億元。吳宇軒擔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此案,經偵查終結,以被告双鵬公司及負責人彭光謚等七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歷經七年審理,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審結定讞,將彭光謚、總經理胡木生兩人各重判二年六月、二年二月徒刑,經理林建志則判處一年三月、緩刑四年,至於罰金和沒收金額則高達九千七百六十九萬餘元。

購入屠宰後廢棄之禽血

吳宇軒查出,彭光謚係新北市樹林區之双鵬公司之董事長,復於同址經營昇旺飼料行,彭光嫣、林建志、胡木生等人自民國九十九年間起至一○四年二月間止,以双鵬公司、昇旺飼料行、穩興行等名義,分向十三家屠宰場,購入屠宰後廢棄之禽血(以雞血為主),以清運廢棄物之名義,至各屠宰場載運該已廢棄僅能供作飼料及有機質肥料原料用途之禽血,混充為可供食用者,利用双鵬公司之機器,製成水血(即俗稱鴨血),再銷售予不知情食品店家、火鍋業者、食品加工廠或小吃店等,輾轉供消費大眾食用,牟取暴利,估計自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四年二月間止,總計已獲取約近億元之暴利。

劣質油品混入正常豬油

吳宇軒偵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也曾追查黑心豬油強冠公司葉文祥上游廠商,發現葉的堂弟葉明謀蔡淑卿夫妻是台中市東原行、東原製油實業公司的負責人,從一○一年起向屏東郭定、郭成潘夫妻買進來路不明之豬油、鵝油及進口之飼料用魚油,或親自向越南進口飼料用魚油。葉明謀夫妻將上述三種劣質油,混入正常豬油,然後賣給強冠公司提煉食用「全統香豬油」出售,二年餘獲利高達六千五百餘萬元,吳宇軒偵結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

罔顧大眾健康遭受危害

吳宇軒指出,被告葉明謀、蔡淑卿謀經營油品買賣事業多年,對於油品之品質、價格及相關法令規範知之甚詳,其明知油品攸關國人飲食安全,且塑化劑、大統長基等危害食品安全之重大案件殷鑑不遠,詎不思借鏡警惕,僅為圖謀個人私利,罔顧社會大眾健康遭受危害之風險,利用其堂哥葉文祥經營強冠公司,擁有精煉油品之技術,長期將飼料用魚油、未經檢驗來源不明、含有重金屬之豬油等油品,攙偽後假冒為正常豬油,長期提供予強冠公司,供作加工製作「全統香豬油」等多項攙偽假冒之豬油產品、劣質油品,再銷售與社會大眾,置全體消費者權益於不顧。

不法集團棄置有害廢棄物

吳宇軒表示,葉明謀蔡淑卿且使用該等劣質油品對於人體所可能產生之危害本可預料,仍執意為之,案發後仍一意推諉,將原料油供稱為生鮮豬油(生豬油脂,即附油脂之生豬肉),意圖矇騙以脫謝刑責,待不利事證一一浮現,見無法置身事外,才承認部分犯罪事實,綜觀其案發後之言行,不足認已有悔意,應請從重量刑。

吳宇軒也偵辦中部地區發生多起不法集團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至大台中偏僻地區非法棄置案。例如,搭乘高鐵到台中烏日站,進站前左手邊就是一片「垃圾山」向遊客招手,高度超過高鐵車廂頂,台中高鐵站旁空地遭傾倒各類型垃圾, 吳宇軒指揮檢警經過濾監視器,追查到台北藍天使車隊車頭林宇凱,勾結業者謝典翰,從一○四年十一月間起至一○五年三月間查獲,傾倒約四萬公噸廢棄物,廢棄物包括建築廢棄物、大量塑膠、廢鐵、廢木材、廢電纜線、廢紙、廢印刷電路板、廢塑膠片、玻璃纖維等等,清理費用可能高達一至二億元之間。吳宇軒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謝、林及司機共廿三人,查扣十九台曳引車。

收納台北等各地廢棄物

吳宇軒指出,謝典翰從一○四年元月起向譽嘉通運公司承租台中市同安南巷高鐵橋墩旁空地,每月三萬元,竟從同年十一月起透過台北藍天使車隊車頭林宇凱等,收納來自台北等各地的廢棄物及垃圾來此傾倒,每日一千五百元雇用吳松濱當現場管理員,每日二千五百元雇用黃增維在現場操作挖土機,將垃圾盡量向上推高,以增加傾倒量,而且以塑膠帆布敷蓋,讓外界一時看不出東西而為廢棄物之最終處置。

Related posts

法庭直播侵害隱私?法律教授揭各國現況:全面公開判決書才最沒隱私-風傳媒

AI基本法立院審議 無共識-工商時報

網路詐騙廣告抓不完 地方籲嚴管平台-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