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子堅
雲林地檢署偵辦偽鈔集團案,春節期間陸續將六名嫌疑重大者聲請羈押獲准。雲檢發言人吳文城主任檢察官表示,偽鈔製造源頭雖已查獲,然為避免偽鈔持續流入市面,影響經濟,過年期間專案小組仍不停歇,積極釐清偽鈔流向,成功遏止偽鈔竄流。
偵辦過的大案屈指難數
吳文城指出,偽鈔流通將導致經濟問題與貨幣信用受損,檢極為重視,自去年坊間傳出偽鈔訊息起,即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偽鈔集團,在專案小組努力不懈追查下,終於破獲偽鈔集團。雲檢檢察長張春暉特別呼籲,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三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一九六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吳文城,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八期結業,原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表現卓越,一○八年八月調升派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前雲檢檢察長郭永發指出,吳文城辦案認真積極,且不吝傳承辦案技巧給學弟妹,偵辦過的大案屈指難數,破該署天荒,首派主任檢察官,這也是雲地檢有史以來第二位升主任的檢察官。
獲紫絲帶獎及模範公務員
吳文城在雲檢檢察官任內,曾經偵破六年內狠心虐殺親生三名子女的李姓夫婦重大案件,在沒收新制上路後,推動雲林第一起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案,屢屢獲獎;在偵辦家暴、性侵害、性剝削等案件上,案發前積極預防,案發後減少再犯率,辦案精神備受肯定,曾獲頒第三屆紫絲帶獎及全國模範公務人員。
吳文城也曾從通緝資料中,意外發現一對通緝犯夫婦,以假姓名產下兩名男孩,出生後即去向不明,成了無名無籍的黑戶兒童,他不甘心再有小孩受害,辛苦奔走高雄、雲林各醫院深入追查,終能營救出兩名年幼的小兄弟,獲得妥善保護安置。他主動出擊營救失縱小孩的案件,也榮獲衛福部與台灣防暴聯盟榮頒婦幼保護團體獎與個人獎,肯定雲檢及吳文城對婦幼保護的努力和用心。
狠心虐殺親生三名子女
吳文城曾獲頒衛福部第三屆紫絲帶獎,主辦單位表揚他在案件偵辦時,對兩造都能秉持同理心,他明白人與人的互動充滿千變萬化,曾經的被害人,也許就是未來的加害人,而加害人獲得關心和同理,被害人的危險也就相對減少,所以他與社工、法官、家防官攜手合作,不只關心被害人、也關心加害人,在各自的專業裡發揮「感覺人性溫暖的基因」。一路走來,他為保護服務工作注入滿滿的感動與能量,更號召大家一起把紫絲帶的夢想吼出來。
吳文城偵辦過許多社會矚目的案件,其中就是偵破六年內狠心虐殺親生三名子女的李姓夫婦重大案件,雲林縣李姓男子與陳姓妻子涉嫌於九十七至一○二年間先後虐死兩名親生兒子並棄屍,又將一名猝死的女兒棄屍。兩夫婦早年因涉刑案被通緝,從新北逃到雲林,因遲遲未將長子戶口遷入,引起檢警懷疑並揭發兩夫婦惡行。吳文城偵結案件,依家暴傷害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夫婦兩人。
故意對兒童遺棄致死罪
這對夫妻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一○七年間將二人分別判刑六年二月、三年六月定讞,另外撤銷發回部分案情,由台南高分院更審。更審法院最後認定二夫婦並無殺害兒童的故意,僅犯故意對兒童遺棄致死罪,將二人分別判刑九年與七年六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經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吳文城歷年偵辦社會矚目的案件,包括雲林縣土庫鎮代涉廢棄物清理法、土庫鎮農會選舉違反農會法、台鐵倉庫被堆媒灰、高爾夫球廢溶劑、鹹鴨蛋致癌蘇丹紅、歷次選舉賄選等。
租用農地掩埋事業廢棄物
雲林縣土庫鎮第廿屆鎮代吳讚樓、吳振安父子,涉嫌以合法之東佶環保高科技公司掩護非法,租用農地掩埋紡織污泥、漿紙污泥及爐渣等事業廢棄物,經吳文城偵結起訴,雲林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吳讚樓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四百萬元;吳振安二年四月,併科罰金九十萬元,而該案破紀錄的代清運費用高達五億餘元,也讓人咋舌。
吳文城指控吳讚樓父子從九十五年起涉嫌以每噸五千元代價,向不特定公司收受紡織污泥、漿紙污泥及燃油鍋爐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非法掩埋在土庫、斗南二處承租農地上,總數量約五萬多公噸,不法獲利約一億四千多萬元。
全案事後依沒收新制,成為雲林第一起查扣犯罪吳讚樓與兒子夫妻名下帳戶四千四百多萬元,追繳五百萬元犯罪所得,拍賣犯罪工具,並要求清除掩埋廢棄物。
土庫鎮農會選舉賄選案
吳文城偵辦雲林縣土庫鎮農會選舉賄選案,分別到土庫鎮農會總幹事候聘人林瑞雄及其他會員住處共七處搜索,並傳訊林瑞雄、立委蘇治芬秘書林全合、另一候聘人黃萬聰等十八名被告及二名證人到案。偵查終結,林全合、林瑞雄等人涉嫌以三萬至五萬元不等金額行賄,不論行賄或收賄的林全合等十八人均依違反農會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出,林瑞雄為第十八屆雲林縣土庫鎮農會總幹事候聘人,陳科程、林全合均為林瑞雄友人,協助林瑞雄爭取獲聘為雲林縣土庫鎮農會總幹事,林瑞雄為求順利獲聘為土庫鎮農會總幹事,與陳科程、林全合等人自一○五年十二月間起至一○六年二月止,分別以三萬至五萬元不等向張姓、李姓等參選農會會員代表行賄,要求他們當選取得農會理、監事投票權後,應投票支持林瑞雄陣營指示的理、監事人選,進而使林瑞雄順利獲聘總幹事,選舉結果林瑞雄並未順利獲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