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採訪中心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陳豐勳,去年地方公職選舉期間,與蘇厚仁檢察官指揮警調偵辦南投縣竹山鎮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漏夜偵訊後,認吳姓候選人、魏姓樁腳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就吳姓候選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魏姓樁腳交保三萬元。
以每票五百元賄賂選民
陳豐勳調查指出,吳姓候選人與魏姓樁腳涉嫌於去年十一月初起,由吳姓候選人親自或由魏姓樁腳向竹山鎮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每票五百元交付賄賂,請求投票支持吳姓候選人,查賄團隊持搜索票搜索四人一處所,拘提吳姓候選人,並通知選民十四人到案,釐清案情,訊後認吳姓候選人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獲准。
陳豐勳,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五十期結業,曾任台東地檢署檢察官。陳豐勳在南投地檢署偵辦許多件詐欺集團案,累積豐富經驗,其中,被告鄧承恩、宋俊佑、李劭中、張竣龍、田佳輝與姓名年籍均不詳、綽號「蠟筆小新」、「小光」及其他成員組成詐欺集團,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三人以上犯詐欺取財罪、隱匿詐欺所得之一般洗錢犯意聯絡,橫行鄉里,詐騙被害人財物,最受注意,陳豐勳偵結後均依法起訴。
將領詐欺款項層轉上手
陳豐勳指出,被告宋俊佑於民國一○八年十二月底前某日,加入綽號「蠟筆小新」、「小光」及其他詐欺集團成員所組成之詐欺集團犯罪組織,擔任向車手收取其提領之詐欺款項層轉上手之工作(俗稱收水);宋俊佑復介紹鄧承恩加入本案詐欺集團,擔任向車手收取其提領之詐欺款項層轉上手之工作。
鄧承恩加入後,又再介紹李劭中、田佳輝加入本案詐欺集團,而後再介紹田佳輝加入本案詐欺集團,而後李劭中再介紹張竣龍加入本案詐欺集團,李劭中、張竣龍擔任拿取人頭帳戶金融卡、持人頭帳戶金融卡提領詐欺款項層轉上手之俗稱取簿手、車手工作,田佳輝則擔任將領詐欺款項層轉上手之車手工作。
臉書社群網站傳送訊息
李劭中、張竣龍等人先由不詳成員於一○九年二月二日,在臉書社群網站以暱稱「陳樂」傳送訊息與謝姓嫌犯,佯稱其公司有轉帳需求需借帳戶,其後謝嫌即依該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於二月三日,在其位在桃園市住處,將其申辦之帳戶交與擔任俗稱「取簿交通手」工作之李劭中、張竣龍;又由不詳詐欺集團成員,負責蒐集蔡姓、辛姓等人之帳戶。再由詐欺集團所屬成員,以詐欺方式詐欺受害人,致其等陷於錯誤,因而匯款。
陳豐勳表示,張竣龍再於一○九年二月五日上午,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李劭中、林姿吟,依上手指示前往南投縣提領金額。取得款項後,李劭中、張竣龍另於同年二月間某日,交給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詐騙集團成員,渠二人並可分得所領款項之百分之四作為報酬。
刊登訊息佯稱兼職機會
該詐欺集團成員在臉書之求職社團上刊登訊息佯稱有兼職機會並提供通訊軟體LINE之聯絡ID供民眾聯繫接洽,其後張姓被害人瀏覽網站之不實兼職資訊後,透過LINE與對方聯絡,而依該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在苗栗縣某一便利超商,將其申辦之玉山銀行帳戶、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存摺及提款卡(含密碼),以包裹寄送至台中市之便利超商進合門市予指定名稱之收貨人。俟上述包裹寄達收件店後,該詐欺集團成員「蠟筆小新」即以通訊軟體傳送訊息通知李劭中,由張竣龍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李劭中,在上開進合門市,由李劭中出面領取由張瑋玲寄出內有存摺及提款卡之包裹。李劭中隨即依指示前往南投縣草屯鎮虎山公園之停車場交予詐欺集團成員。
違反森林法案時有所聞
詐欺集團所屬成員即於施用詐術以詐欺方式,詐欺王美惠等被害人,致其等陷於錯誤,因而匯款至張瑋玲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內。案經員警在南投縣,發覺李劭中行蹤有異,予以攔查,當場扣得詐欺之物,且經李劭中帶領員警前往林姿吟、張竣龍投宿之南投縣埔里西站商務旅館,再扣得詐欺之物,因而查獲全案。
除善於偵辦詐欺集團之外,南投地區違反森林法案件時有所聞,陳豐勳也是偵辦的好手。例如偵辦越南籍人士竊取國有林班地內貴重木案件,他指出,謝姓被告與越南籍人士朱庭寶、武文平、阮世北、阮世越等人均知悉埔里事業區第一三四國有林班地,係農委會南投林區管理處編定管理之國有林地,且為保安林,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砍伐、搬運林地內倒伏、餘留之根株、殘材。
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
陳豐勳表示,黃昱霖係白牌車司機,依其一般社會生活經驗,可預見將朱庭寶、武文平、阮世北、阮世越等六名越南籍人士載至南投縣仁愛鄉台十四山上,及於數日後至同地點將六名越南籍人士載下山,其間越南籍人士可能係竊取國有林班地內之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然與朱庭寶、武文平、阮世北、阮世越等人,於民國一○九年七月一日某時,由黃昱霖駕駛小客車以每趟新台幣三千五百元為代價,搭載朱庭寶等六名越南籍人士至南投縣仁愛鄉台十四處,朱庭寶等六人下車後步行前往南投林管處埔里工作站霧社分站管轄之埔里事業區之第一三四國有保安林內,先切鋸貴重木扁柏十四塊,合計總重三百九十六公斤後,再搬運至第一三四國有林班地內,而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扁柏角材。
搬運扁柏角材滾至路邊
嗣於同年七月七日,由周姓被告以每趟五千元代價,要求謝姓被告駕車至台十四甲線處搬運扁柏角材,黃昱霖駕車前往接應,兩車到場後,由朱庭寶、阮世越等人從台十四甲線山上,徒手搬運扁柏角材沿山坡滾至路邊,搬運完成後,朱庭寶等五人則搭車下山,嗣於同日晚間十一時卅八分許,兩車行經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前,為警攔查該車,在車內扣得該扁柏角材十四塊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