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採訪中心
司法院四位大法官任期至今年九月卅日屆滿,蔡總統核定設置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優秀人選。法務部經審慎考量,決定向審薦小組推薦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柯麗鈴,擔任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
為憲法守護者責任重大
法務部表示,深知大法官身為憲法守護者,責任重大,必須具備崇高品操、憲政素養及專業學能,柯麗鈴院長不僅學養俱佳,在擔任司法官學院院長期間,更是用盡心力培養優秀的司法官,期待所有學員從司法官學院離開後能夠擁有高度、廣度及暖度,讓所有的司法官都能夠符合人民的期待。
柯麗鈴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英國倫敦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美國杜克大學訪問學者,司法官訓練所第廿三期結業,曾任嘉義、新竹、士林、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專門委員、司法官訓練所訓導組組長、高檢署檢察官、苗栗地檢署檢察長、基隆地檢署檢察長、一一○年五月調任法務部主任秘書、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接掌司法官學院。
溫文儒雅充分展現親和力
柯麗鈴曾任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在高檢署服務超過十五年,以辦案認真聞名;早在九十九年,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就曾圈選她與蔡碧玉等四名女性入圍檢察長,但最後失之交臂,直到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才出任苗栗地檢署檢察長。
柯麗鈴接掌苗栗地檢署後,由於溫文儒雅,充分展現親和力,讓苗檢上下一團和氣,業務推展順暢,遇到困難都能順利解決。一○八年一月卅一日調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一樣把基隆地檢業務帶往另一高峰。
法務部表示,柯麗鈴接任司法官學院院長一職迄今,具有完整之學、經歷及研究學術才能,亦兼具完備之司法實務與行政歷練,可謂學養俱優之最佳人才典範。具保障人權之憲政素養
法務部指出,柯麗鈴院長於擔任檢察官期間,長期關懷司法弱勢,全心投入婦幼保護,曾榮獲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制工作有功人士之表揚,更是投入人口販運防制法之法制作業,幫助提升我國在全球防制人口販運之評比成績。於調部辦事期間,亦參與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其他與婦幼保護相關之法令研擬、執行等業務,並積極與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團合作,其無私奉獻及傑出表現,讓柔性司法發揮功能,更展現了深具保障人權之憲政素養。
此外,柯麗鈴亦曾獲邀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生命之聲全球夥伴」在印度新德里舉辦之「亞洲生命之聲婦女領袖與培訓高峰會」,並於人權組之討論中,介紹我國檢察署婦幼專責檢察官之制度,由於與會之亞洲其他國家當時多無此項制度,在會中引起熱烈迴響,讓台灣對於婦幼保護之努力,在國際間獲得肯定。
實務及行政均歷練完整
法務部強調,目前柯麗鈴擔任司法官學院院長,對於司法官之培養,更是不遺餘力,在司法界夙有聲望,風評極佳。綜上,柯院長足堪優秀適任的大法官人選。
柯麗鈴是於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接任司法官學院院長,法務部長蔡清祥擔任交接典禮監交人,他致詞表示,柯麗鈴實務及行政歷練完整,擔任法務部主任秘書期間,更完整掌握部裡政策,未來帶領學院應可勝任愉快。另針對法律專業人員的考訓用改革,學院未來將負責第一年實務學習,人數預估有六、七百位,這是前所未有的挑戰,需事先規劃並按部就班執行,任重道遠。
完成後續立法配套工作
柯麗鈴致詞時表示,學院在蔡碧玉院長的帶領下,不僅在軟、硬體上持續創新成長,更進行多項重大變革,在疫情期間也順利進行遠距數位線上課程、考試及分發,並完成法律專業人員考試訓練任用制度改革規劃,今日從蔡院長手中接下這份工作,不僅是莫大的榮耀,更是重責大任的承擔,她將與學院的優秀團隊繼續努力,完成後續立法與配套工作,也請蔡院長日後能持續分享諸多寶貴經驗。
柯麗鈴指出,至於司法人才的培育,將奠基在目前良好基礎上,繼續以多元、開放為核心,提升學員視野的高度與氣度,希望從學院出來的司法人,都是「有能力發光發亮,又有心照亮別人」的適任人才,不只具有法律專業,更能身心平衡,勝任愉快,符合人民的期待。
歐洲跨境電信詐欺集團
柯麗鈴擔任苗栗地檢署檢察長時,曾動員龐大人力偵辦歐洲跨境電信詐欺集團,經相關國家司法合作提供事證,將嫌犯押解回台,首波即針對涉案的施姓等卅三名被告,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及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除一孕婦交保外,在押卅二人移審法院後,裁定繼續羈押禁見,初估詐騙所得逾二億元。
苗栗檢方表示,起訴的這波被告是從斯洛維尼亞押回的嫌犯,刑事警察局一○六年間接獲情資,得知詐騙集團在斯洛維尼亞設立詐騙電信機房,撥打電話詐騙大陸地區人民,經陳報高檢署後交查苗檢偵辦,檢察長柯麗鈴至為重視,旋指示組成專案團隊偵辦。
假冒公安民警通話行騙
專案團隊發現,施男等人自一○六年九月前往克羅埃西亞電信詐欺機房,擔任及一、二、三線話務手、電腦手、廚師等工作;至十二月中旬與斯洛維尼亞電信詐欺機房成員互換工作地點,在國外機房內,透過架設之網路電信設備,向大陸地區人民謊稱其係醫院客服人員,被害人身分遭冒用盜領保險金,再由第二線話務手假冒公安或民警通話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