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兒家長控訴求助無門 立委籲新法案補5大漏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1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立委范雲、伍麗華偕同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兒虐案件律師舉行記者會,點出行政院版本在兒虐事件調查機制上仍有五大重大漏洞,並強調「不補破網,家長與孩子只能無助承受」。
平安新村幼兒園案的受害家長以影像現身訴說心聲。他哽咽表示,事件發生後即便聯繫教育局與社會局,得到的協助仍極為有限,調查過程幾乎完全被排除在外,監視器畫面還得自行向加害單位申請,「平安新村怎會幫我們調查自己?」他強調,應由「公部門」而非靠議員、立委協助,才能真正保障家長與孩子的福祉。
范雲指出,行政院草案是仿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簡稱幼保二法)設計,但這兩部法律上路兩年多以來漏洞頻出,包括臺北市平安新村、臺東關山案件均凸顯制度不彰。她批評,如今草案未考慮托育機構與幼兒園性質不同,連原法未補的漏洞都原封不動移植,令人憂心。
她列出目前草案中最嚴重的五大問題: 包括「通報後未通知家長」,如臺東關山案,案件發生即通報,卻兩個月後才通知家長。 還有「未提供保護與資源」,缺乏明文規定給予家長必要輔導、法扶與諮商資源。與「無法取得調查報告與終局決議」,現行草案僅要求書面結果通知,內容可能空泛,無實質告知。第四個問題「被害方無救濟機制」范雲指出,目前僅行為人可提出救濟,家長完全無法申訴或上訴。第五點則是「公布違法者期間倒退」,現行《兒童權益法》允許違法者終身公告,草案卻縮限為最多六年,保障倒退。
立委伍麗華則以關山案為例,痛批現行制度「荒謬」。她指出,家長直到事發兩個月後才知情,而即便取得調查報告,也因「全部被塗黑」而無從得知真相,「看了只覺心寒」。她呼籲新法應保障家長的知情權、取得完整報告的權利,以及建立完善的申訴與調處制度。
人本基金會秘書林郁璇批評,若托育人員涉及嚴重侵害兒童行為,卻只公告6年,與現行兒權法對一般民眾無期限公告相比,簡直「懲罰越專業越輕」,不符比例原則,應與兒權法公告原則一致。
律師吳沂錚直言,制度設計對家長極不友善,不僅調查過程毫無參與權,甚至無法透過訴願爭取權益。她更指出,許多機關濫用「保護兒少」名義,拒絕家長查閱監視器與資料,實則成為保護加害單位的藉口。
范雲強調,新法應在立法階段防堵漏洞,現行《幼照法》也應同步修正,避免讓無辜的孩子與家庭再次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她與多位立委共同呼籲,應盡速補上法治漏洞,打造更完善的兒童安全與托育環境。
文章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