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巡龍獲檢協會推薦為大法官候選人 學識豐富且個性剛直在澎檢深耕環保案件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陳子堅

基層檢察官組成的檢察官協會理監事會議後,拍板推薦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提報總統府大法官薦審小組為大法官候選人。

主動放棄外派升遷機會

吳巡龍是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英國南凱斯特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研究,司法官訓練所第廿六期結業,曾任澎湖、高雄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司法官訓練所導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去年主動放棄外派升遷機會,回到家鄉澎湖深耕環保法律議題。

吳巡龍被暱稱「澎湖勇檢」,學識豐富且個性剛直,長期在澎湖地檢署服務,深耕環保案件。民國一○一年間,他因為不滿最高法院刑事庭決議「只調查對被告的有利事項,檢察官要負舉證責任」,曾獨自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結果有一千多名檢察官連署聲援他,更集體「路過」表達支持。

發動「檢察官六四運動」

吳巡龍認為,最高法院相關決議向被告傾斜,不但離譜、而且違憲,已推翻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全世界絕無僅有,因檢察官無法聲請釋憲,他只能到最高法院前靜坐,這是憲法保障的意見表達方式。

吳巡龍質疑最高法院,「有哪個國家的法院有職權調查被告有利證據的義務,而無職權調查不利被告證據的義務?」、「最高法院為何有權擅自更改法律規定推卸責任?」遂在一○一年六月四日上午十點到最高法院前靜坐二小時,發動「檢察官六四運動」。

維持澎湖治安清譽聞名

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曾表示認同吳巡龍的做法,曾勇夫認為法律本來就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證據,都是法官得依職權調查的範圍,最高法院的決議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明顯違反憲法。後來最高檢察署也蒐集修法及各方意見,認定決議與法理不符,提交意見書給最高法院。

吳巡龍一向以打擊賭博、取締廢棄物、查察賄選及環保先鋒著名,曾在澎湖二次博弈公投扮演關鍵性反對角色,維持澎湖治安清譽聞名。一○七年被借調最高檢察署擔任訴訟組檢察官,並協助司法院推行大法庭政策,當時澎湖海洋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質疑有政治黑手介入,投書媒體希望法務部放人,讓吳巡龍續留澎湖服務,表達澎湖鄉親的不捨與無奈。

杜絕非法捕魚遏止賄選

當時,海洋公民基金會指出,吳巡龍檢察官是道地的澎湖子弟,檢察官資歷在多年前就可高升主任檢察官,卻選擇降調留在家鄉澎湖地檢署擔任基層檢察官。基層檢察官工作業務繁忙,為何要選擇工作量較多的職務?全都是因為他對家鄉的熱愛和對司法正義的執著!他是澎湖地檢署多年以來第一位積極主動偵辦環境犯罪、非法捕魚、選舉賄選等棘手案件的檢察官,深受地方人愛戴,也為澎湖社會開創了一番新氣象。

海洋公民基金會表示,吳巡龍檢察官認真執法的態度和作風雖受到大部分鄉親的肯定,在重視人際關係的澎湖也同時遭受部分地方人士非議其執法不通情面,他曾投書地方媒體闡述他的執法目標是,「建立乾淨家鄉、杜絕非法捕魚、遏止賄選」是他此生「要攀登的三座聖母峰、要贏取的三面奧運金牌。」希望澎湖鄉親能夠了解他堅持司法正義和對家鄉的熱情。

非法漁撈聯合稽查行動

海洋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認為,法務部調動人力吃緊的澎湖地檢署檢察官,調任又是查察賄選最有經驗的檢察官,讓地方人士擔心澎湖又將回到非法捕魚盛行、隨意棄置廢棄物、賄選猖獗的過去。

結束最高檢察署借調,回到澎湖地檢署服務,吳巡龍近日還帶隊到海上圍捕不法電魚集團,今年三月八日下午率領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澎湖縣農漁局、警察局刑警大隊環保警察隊等團隊成員,前往澎湖海域進行非法漁撈聯合稽查行動。

聯合稽查行動在七美西南廿海浬處當場查獲兩艘漁船正違法以通電之纜線套置於拖網採捕水產,將蔡姓船長等九人帶回偵訊,並扣兩艘漁船、電纜及非法採捕之漁獲。案經吳巡龍訊問後,考量被告等人已詳實交代案情,均諭知請回。

起訴議員選舉現金賄選

去年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澎湖地檢署首波起訴議員選舉現金賄選案件,即是吳巡龍負責偵辦,吳巡龍去年十月廿五日破獲澎湖縣第一選區(馬公市)呂姓縣議員候選人之樁腳涉嫌以現金向選民買票一案,並查扣現金共計五萬四千元。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獲悉,特別指派主任檢察官謝榮盛、檢察官朱文斌跨海蒞臨澎檢,嘉勉澎檢同仁查賄辛勞,鼓舞同仁士氣。

吳巡龍查出,呂姓被告係澎湖縣議員選舉第一選區(馬公市)縣議員登記呂姓候選人之胞弟,該選區應選十一席,卻有十八人登記參選,競爭激烈,呂姓被告先於十月七日中午,交付現金約一萬五千元予陳姓被告,請陳夫及兒子投票支持呂姓候選人,並請陳以每票一千元代價幫忙賄選。

每票一千元為對價賄選

陳姓被告收受並應允後,除依戶口內投票權人數自行收存賄款外,並於同日晚上七時許向張姓鄰人賄選,交付現金六千元,要求張姓選民一家人投票支持呂姓候選人。陳姓被告又於十月十日上午,至陳姓選民之兄嫂賄選,交付現金五千元,要求其家人投票支持呂姓候選人,致生妨害投票之公平性。

吳巡龍又查獲另一件現金賄選案,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偵結,起訴馬公市朝陽社區發展協會常務監事葉瑞徵、志工歐桂岑兩人。吳巡龍指出,葉瑞徵係澎湖縣議員第一選舉區(馬公市)蘇陳候選人之支持者,為求蘇陳候選人順利當選,於去年十月底某日上午,葉瑞徵在自家客廳交付歐桂岑現金三千元,以每票一千元為對價向歐桂岑賄選,請歐桂岑及歐桂岑之先生、兒子投票支持蘇陳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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