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勝傑脫下律師袍申請轉任新北檢察官 轉換角色後盼能更為淳厚純粹為檢察界貢獻心力

文:陳子堅

 

有人卸下檢察官公職轉任律師,也有人脫下律師袍申請轉任檢察官,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勝傑是一○八年律師申請參加檢察官遴選錄取十人之一,轉換角色之後,他希望自己在未來的檢察官職涯中,能持續醇化,自身能更為淳厚、純粹,為檢察界貢獻心力。

轉任檢察官的心情分享

張勝傑,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學院遴選檢察官班第二期結業。他在四月份檢協會訊中,發表「律師轉任檢察官的心情分享」一文,發抒脫下律師袍轉任檢察官的心情轉折。

張勝傑表示,在轉任前、學習階段乃至於報到後,都持續不斷的有人詢問為什麼要轉任等的問題,其實轉任的目的,每個人都不太一樣,有人是為了達成家人的宿願,為了回應家人的期待;又或者是已疲於面對當事人的欺人之論,為了順從自己的心性,讓自己的法學能力與經驗,能一展於自身所期許的社會正義下;也有人就是為了披上紫袍,一圓自小所期望的紫袍夢。

身為公務員的收入穩定

為什麼要轉任呢?張勝傑說,其實對於檢察官工作甚為繁重,在法律界已經是眾所週知的事實,在申請轉任前當然早已做好心理準備,但在正式上崗檢察官工作後,案件量在實際體感上,要比想像中還要再更繁重、再更多一些。至於轉任前後收入增減,較為見仁見智,檢察官身為公務員的收入穩定,一直是一貫不變 的優勢。

他指出,律師倘若在大型事務所任職,縱使收入可能較為優渥,但通常也就受限於組織規範而少了自由。倘若律師是自行執業,縱然自由自在,然而盈虧自負下,面對收入不如預期的時候,維持律師業務所必須的開銷支出,心理上仍不免有所負擔。

律師角色可能會像商人

張勝傑認為,回顧過往,律師、檢察官同為法律天秤的兩端,律師的角色,因領域或位置的不同,可能會像商人、學者等,或多或少有些許不同的色彩,且在價值選擇上,會較偏向一方當事人之利益,檢察官角色則較為純粹。

張勝傑指出,實際處理檢察官工作後,會發現有許多五花八門的案件,回想起過往擔任律師時,此類案件往往出現在「法律諮詢」時,此類案件當事人更有可能「巡迴諮詢」,一案多問,向不同的律師進行諮詢。然而,律師於接受諮詢後,可以案件的人、事、法律主張等個別因素,自行決定接受委任與否,倘若拒絕委任,律師與此當事人可能如兩條交叉線般,一期一會永不相見。

 

任何案件都要查明事實

張勝傑表示,但對檢察官而言,任何五花八門的案件,都需要查明事實,依法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相關決定,這是檢察官責任之所在,案件在做出決定以前,可能還會有許多相牽連案件被「吸」過來,通常會反應在案件量的持續穩定增長,心境也從一開始的老神在在,隨著案件量一路一百、一百五十、兩百、一百八地上下起伏,自己的緊張、焦慮與煩躁,也是一同起起落落。

他說,案件量牽引著心情起伏,但偵辦案件的過程,讓人興奮的醍醐味便逐漸湧現。開庭前在腦海中演練被告各種答辯可能,面對被告逐一逐項的答辯,將先前調查的證據一一提出加以彈劾,被告心防逐漸瓦解坦認犯行,案件一如自己計畫設想發展成形。

案件結果牽動心情起伏

張勝傑表示,到指揮案件時,為了查緝追捕在逃要犯,協同員警廿四小時不眠不休,逐一全國比對監視器畫面,終於循線將被告人贓俱獲時的歡呼雀躍、興奮擊掌,再到與學長姐們夙夜匪懈,隔離訊問被告再將供述逐一反覆勾稽,將不法犯行的黑巢一座座的攻陷,點滴至今都仍然歷歷在目,案件的結果也牽動著心情的起伏。

張勝傑提到,也有許多偵查行動未必能取得成功的結果,可能是筆錄未盡完善,構成要件沒有完全扣緊實,或者時日已久證據都已亡佚,每每沉靜內心之時,在處理各類案件時,這些挫敗也都一件件在腦海中反覆提醒自己。一件件案件的發生,可能是被害人遭偷拐搶騙的畢生積蓄、可能是因毒品氾濫而破碎的家庭、也可能會是失去性命再也無法言語的死者,隨著承辦案件一件又一件的累積,某一天他才體會到自己因為案件成敗而勾動的心情起伏,不願 自己愧對被告、被害人甚至這個社會。

許多案件類型未曾接觸

張勝傑回想起實際接掌業務、偵辦案件後,有許多案件類型是過往擔任律師及學院受訓階段所未曾接觸過的,許多案件的偵辦方向、技巧或細節,也需要熟悉掌握;此外,與書記官的互動、配合,或偵查庭、法警值班等工作環境安排,乃 至案件管理系統的使用、公文收送等內部處理流程,這些都是過往律師生涯所不曾碰到,實習階段也不容易實際接觸、熟悉的範疇,然而都是與檢察官業務息息相關。

為了熟悉這些範疇,張勝傑表示,其實還是會有一定期間的摸索、磨合期,當時也是仰賴著學長姐們無私的辦案經驗分享與教導,才能讓自己更快熟悉這份工作。回頭省視當初分發的自己,只能期許沒有從即戰力變成零戰力、甚至負戰力。也只能期許自己當初摸摸索、磨合、熟悉業務,經歷這段發酵、醇化的期間後,能真正的發揮、貢獻自己,成為檢察界的戰力。

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

張勝傑指出,轉任檢察官迄今已二年多,回憶起同學們初分發時,對於擔任檢察官的未來躊躇滿志,希望能共同為檢察界盡己之力。二年後詢問同學們近況,再問起「為什麼要轉任檢察官?」這個問題,有同學認真地回答「檢察官這個職業的本身,代表著社會公義,我們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對工作和職責 負責,維護法律和正義。」其實也很能呼應他自己的想法,也希望在未來的檢察官職涯中,能持續醇化,自身能更為淳厚、純粹,為檢察界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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