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子堅
為貫徹行政院提出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高等檢察署成立專責查緝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之「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精進懲詐作為,並於今年五月三日下午二時卅分在高檢署第三辦公室舉辦「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揭牌典禮」,行政院長陳建仁、政務委員羅秉成、內政部長林右昌、法務部長蔡清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等檢察機關首長均蒞臨指導,與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共同主持揭牌典禮。
表現亮眼檢察官受邀觀禮
陳建仁院長在揭牌典禮中對於檢警調機關長期以來查緝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付出表示肯定,還特別嘉勉今日受邀到場觀禮近期在查緝各類型電信網路詐欺犯罪表現亮眼之地檢署檢察官,包括台中地檢署張時嘉檢察官、張富鈞檢察官、苗栗地檢署張智玲檢察官、士林地檢署曾揚嶺主任檢察官及江玟萱檢察官、台北地檢署張雯芳檢察官、黃則儒檢察官、陳玟瑾檢察官、新北地檢署黃佳彥檢察官、雲林地檢署黃薇潔檢察官等人。
陳建仁院長並強調,其於今年一月卅一日就任行政院長後,即將打詐工作列為內閣維護社會治安任務的重中之重,於今年三月間要求各部會針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於1個月內提出對策,很感謝各部會在行政院羅政務委員領導下規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將在五月四日的院會中正式提出,由增修法律及加強來源端技術防堵,強化及精進打詐力度,並提出「三減策略」,即「減少接觸」、「減少誤信」以及「減少損害」的方向,全面遏阻電信網路詐欺犯罪。
能掃除查緝犯罪的障礙
陳院長表示,而今日應邀出席揭牌典禮就是要宣示政府全力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決心,期許高檢署新成立的督導中心能發揮「懲詐工作溯源斷根的指揮中心」、「公私部門共同打詐的合作平台」以及「因應新興科技及詐騙型態的智庫」等三大功能,相信檢警調等懲詐機關未來在高檢署帶領之下,能掃除查緝犯罪的障礙,貫徹「綱領1.5版」的懲詐作為,達到使民眾有感的減害目標。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除感謝陳院長、羅政務委員以及林部長親臨指導外,並表示詐欺集團案件對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檢察機關而言也造成案件量暴增,因此法務部除了希望增加檢察機關人力外,也主動提出刑法、組織應犯罪防制條例以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法,承蒙行政院大力支持迅速審議通過送至立法院審查,如果順利在本會期通過,對於執法機關打擊詐欺犯罪會有很大的幫助。
有效打擊跨境詐騙集團
蔡清祥說,法務部身為「綱領1.5版」懲詐主責機關,會督導高檢署偵辦是類案件,能以檢肅暴力幫派,截斷不法金流,嚴懲詐欺集團為三大目標,統合檢警調機關共同達成。而高檢署成立督導中心的目的,就是為了貫徹「綱領1.5版」,深化檢警調執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以及民間業者的通力合作,並針對跨境的詐騙集團及網路犯罪做精準有效的打擊。
高檢署指出,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隨著網際網路發達,新式科技創新、電信及金融服務項目之增加,持續變異形態,現已成為全球矚目之重大犯罪類型。懲詐機關亦應與時併進,精益求精,滾動式檢討,以精進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策略及查緝作為。
強力有效查緝詐欺犯罪
高檢署強調,「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之成立,揭示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來到新的里程碑,高檢署將秉持行政院綱領1.5版之指導方針,積極強力有效查緝詐欺犯罪,並結合「識詐」、「堵詐」及「阻詐」之相關策略,使「後端查緝」及「前端阻卻」全面發揮效用,保障民眾自由、財產安全,帶給社會純淨的生活空間。
高檢署表示,建置「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起,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已多所關注,並陸續由修法面、制度面、來源端防制及整合性服務四面向,實施具體措施,以遏阻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數量,減少民眾受害,並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
法制面解決人頭帳戶問題
一、修法面向:高檢署協助法務部增訂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及十五條之二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並採用先行政後司法之立法模式處置。蓋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案件為檢察機關收受電信網路詐騙案件之大宗,此涉及收集帳戶集團未有刑責規範,及民眾對將帳戶無故提供他人使用未有警覺及罰責,為根本性的從法制面解決人頭帳戶問題,高檢署協助法務部增訂上開規定。如經立法通過,檢警調可針對收簿集團大規模查緝,斬斷人頭帳戶犯罪源頭,且經由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亦可提升民眾警覺,進而有效降低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數量,除減少民眾被害外,亦可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
二、制度面向:為提升檢察機關打詐業務承辦效率,期能提振士氣,以收鼓勵及慰勉之效,高檢署在法務部之支持下,業已規劃今年四月至十二月檢察機關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及掃黑業務所需之專案加班費,總計新台幣一千四百一十三萬元,並於今年四月廿日函知一、二審檢察署,得以各機關今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事費項下支應。
由來源端阻卻詐欺犯罪
三、來源端防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隨著網際網路發達,新式科技創新、電信及金融服務項目之增加,持續變異形態,縱予積極查緝,若金融、電信、網際網路等來源端未提出具體策略及措施,實無法有效減少案件數量。為能由來源端阻卻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減少民眾受害,並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高檢署業已針對十二項議題(網際網路、虛擬通貨、人頭帳戶、電商資料洩密、一頁式詐欺、人頭門號及簡訊、境外人口販運、境內私行拘禁、遊戲點數、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投資詐欺)邀集行政機關及民間機構召開廿餘次會議,以精進行政監管及企業責任作為。現今並持續針對虛擬通貨及申辦大量電信門號部分,與行政機關 及民間機構積極研議防堵措施。若能有效由來源端阻卻,是類犯罪案件數量定能降低。
持續推動懲詐策略及作為
四、整合性服務:高檢署業已建置「特殊案件聲請移轉轄立案流程」,針對被告同一而犯罪類型相似之案件(如:申辦大量電信門號幫助詐欺及虛擬通貨幣商詐欺),以上開流程,統合繫屬於各地檢署之相關案件,移轉管轄於有管轄權之特定地檢署之特定檢察官辦理,以還原犯罪原貌,有效訴追並減省偵查勞費。現已有五件案件依上開流程辦理中。
高檢署指出,電信網路詐欺案件數量之減少,繫於後端之積極查緝作為及前端之阻卻措施全面發揮效用。高檢署「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將秉持與行政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之模式,廣納建言,持續推動懲詐策略及作為,並以減少民眾受害,同時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為業務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