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雯芳查緝電信網路詐欺犯罪表現亮眼 查獲跨國詐欺人口販運集團救援十八人返國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採訪中心

高檢署五月三日舉辦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揭牌典禮,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自到場,陳建仁不但肯定檢警調機關長期查緝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付出,並嘉勉在查緝各電信網路詐欺犯罪表現亮眼的檢察官,其中包括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雯芳,因偵辦電信網路詐欺涉及人口販運案件,救援十八人返國。

利用臉書刊登徵才廣告

張雯芳偵辦的這起柬埔寨全案起因於五個被害人到刑事警察局報案,說自己被騙到柬埔寨從事詐騙的工作,被騙的事全都是求職,有的人做博奕工作、有的則是說去拍A片,但最後到了柬埔寨全都是在做詐欺,刑事局接到報案後,就到北檢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張雯芳查出,以林晉宇、李振豪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利用臉書刊登柬埔寨博弈、遊戲客服等徵才廣告,以高額薪資或可協助清償小額債務等話術,誘騙經濟狀況不佳的年輕人同意前往柬埔寨後,再以每人一萬七千元至一萬八千元美金不等價碼,將被害人賣給在金邊、西港等電信詐騙機房,若不從或業績不佳,予以毆打、電擊、再向被害人家屬要求高額贖金。

罔顧人命侵害人權甚鉅

張雯芳偵辦本案計查獲被告十人,羈押七人,被害者共八十八人,販賣被害人之犯罪所得近一千五百萬元。主嫌李振豪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時演員,係竹聯幫東堂東新會大哥。張雯芳去年九月偵結起訴後,台北地院今年四月十三日審結,依共同犯買賣人口罪,判處被告李振豪共十九罪,應執行十八年徒刑、被告陳思瑋共廿二罪,應執行徒刑十六年六月,並個沒收犯罪所得一百多萬元,同案另七名共犯各判刑十一年到十六年六月。

張雯芳起訴指出,李振豪、林晉宇等九人,罔顧人命,侵害人權甚鉅,且犯罪手法係高度組織分工下的跨國跨境詐欺、人口販運犯罪,為聯合國公約明定應打擊的跨國有組織犯罪,重創台灣國際形象,國際間均認應受嚴重制裁,建請法院,在裁量刑度時,應考慮震懾此罪的必要性,對涉案人量處適當刑責。

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

台北地院判決表示,被告九人於本案案發時均正值青壯,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竟為獲取高額利益,即組成跨國性之買賣人口組織,以上述手法侵害多名被害人之自由、身體、生命法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置被害人於惶恐、無助之境而不顧,惡性重大;被告李振豪等人就本案犯行全部否認,飾詞狡辯,顯然毫無悔意。

近來全國各警察機關接獲多起報案指稱,國內不法份子與柬埔寨人口販運集團配合,透過臉書等網路社群媒體管道,以優渥工作條件為誘因,假意招募民眾前往柬埔寨從事博弈客服、人頭貸款及男優等各類工作,虞詐被害人簽訂工作契約赴東埔寨後,卻遭箝制自由、從事網路電信詐欺工作。

集團招募國人出境打工

為深入追查幕後幫派勢力及組織犯罪分工,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立即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大同分局及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張雯芳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連日追查發現,犯罪集團仍持續招募國人出境打工,並安排被害人先居住旅館辦妥相關文件,再送往機場赴柬埔寨,專案小組刻不容緩,立即於去年五月五日在台北市旅館及時營救將前往機場之三名被害人,拘提林晉宇等三名犯嫌到案,並經聲請羈押獲准。

幫派成員為首之犯罪集團

張雯芳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逾月深入追查,溯源蒐證,再於去年七月五日同步執行拘提及搜索十處所,一舉破獲竹聯幫幫派成員李振豪為首之犯罪集團,當場拘提六名犯嫌,並查扣電腦八台、筆記型電腦一台、模擬槍一枝、空包彈一百顆、點驗鈔機一台、柬埔寨僱用契約書、帳冊、本票及借據等證物,經帶案偵訊後,認涉嫌刑法第二九七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全案計六人經聲押獲准。

張雯芳進一步查出,被告林晉宇等六人,自一一○年十一月間起,與在柬埔寨暱稱「八爺」、「筱白白」等人,共同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下稱第一集團),從事被買賣人口者之招募、接送、辦護照、訂機票以及統計、製作帳冊報表等事宜,被買賣人口者抵達柬埔寨後,由「八爺」、「筱白白」或其指派之人在柬埔寨機場接應,再將被買賣人口者交付予位在柬埔寨之買方,招募者就每位抵達柬埔寨之被買賣人口者可獲得新台幣三萬元或五萬元之報酬,辦理護照者另可獲得每人八百元之報酬。

抵達柬埔寨後方知被騙

林晉宇等人第一集團另有販賣多人至柬埔寨,因陷於錯誤而同意由林晉宇等人安排前往柬埔寨,林晉宇等人即以美金一萬七千元至一萬八千元不等之價格將被害人等三人賣予位在柬埔寨之買方,被害人三人抵達柬埔寨後方知被騙,被迫為詐欺集團從事網路電信詐欺工作,後經救援方式返台。

嗣因「八爺」時常遲延給付柬埔寨買方所給付之買賣人口價金,林晉宇等六人遂自去年二元月間某日時許起,改與李振豪等人,以及位在柬埔寨暱稱「賈惇銘」、「Andy」、「竑毅」、「武男兄」、「山酥」等人共同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並由李振豪主持、指揮此組織(下稱第二集團)。第二集團另有販賣十五人予柬埔寨買方。嗣抵達柬埔寨後方知實際工作內容與在台被告知的內容不同,被迫為詐欺集團從事網路電信詐欺工作,方知受騙。

向被害人家屬索高額贖金

張雯芳表示,被害人若有不從或業績不佳,或恫稱柬埔寨每天都有人賣器官、被活埋等語,或揚言將其轉賣到其它環境更惡劣的公司,甚至予以毆打、電擊、關入密閉空間,再轉向被害人家屬要求高額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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