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茂山查獲賄選案為宜蘭選舉首件判決當選無效 申請轉任法官已經遴選會審議合格即將如願轉任法官

文:採訪中心

宜蘭縣三星鄉貴林村長張浩增在本屆村長選舉期間涉嫌賄選,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方法院三月廿九日宣判當選無效,成為宜蘭縣去年底選舉首件當選無效之判決。宜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案由檢察官韓茂山指揮警方與調查局共同偵辦。

認定交付賄賂罪嫌重大

韓茂山,台北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司法官學院第五十二期結業,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一一○年八月廿六日調任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年申請轉任法官,已經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合格,即將如願轉任法官。

韓茂山檢察官指揮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及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張浩增涉犯選罷法,於去年十一月廿四日發動搜索及調 查相關事證後,認定張浩增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於去年十二月六日提起公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刑案部分尚在一審審理中,當選無效之訴部分,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宣判其當選無效。

以現金為對價關係交付

除偵辦貴林村長張浩增賄選外,韓茂山在去年底選舉中,三星鄉大義村長鄭坤宗、大同鄉崙埤村長張春治等的賄選案件,偵結後均依法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鄭坤宗為宜蘭縣三星鄉大義村村長,亦為去年宜蘭縣三星鄉大義村村長候選人,於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八時卅分許,騎乘機車前往鄭麗華住處拜票時,以現金為對價關係,現場交付六千元給鄭麗華,藉此約使有投票權人鄭麗華等三人,於選舉投票時圈選支持鄭坤宗,。嗣經韓茂山指揮調查官約詢鄭麗華後,其主動交付收受之賄賂現金六千元。鄭坤宗經宜蘭地院判處一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也獲判當選無效。

假車禍詐領保險金未遂

張春治為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村長,亦為去年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村長候選人,四次以假藉幫忙選舉工作發放工資為由,實則以金錢為對價,向選民行求期約或交付現金賄款,而約定有崙埤村村長投票權之選民,投票給張春治而予以支持其當選。其中收受賄款的許文財及洪美雲,均遭起訴後,宜蘭地院依收受賄賂罪,個處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三年。

宜蘭市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司機陳志偉及服務處人員鄧詩翰等三人,涉嫌以假車禍詐領保險金未遂乙案,也是由韓茂山檢察官與薛植和主任檢察官共同指揮宜蘭縣調查站偵辦,經傳訊林智勇等三人及相關證人,並勾稽相關事證,認林智勇等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宜蘭地院今年三月卅日審結判處林智勇有期徒刑四年六月,褫奪公權三年,陳志偉則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三年。

自撞事故並非理賠範圍

韓茂山指揮檢調人員查出,林智勇於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中午,駕駛奧迪自用小客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某處時,自撞路旁電線桿、水泥護欄,致車身嚴重毀損,因該車僅向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非理賠範圍。而林智勇擔任市民代表會主席之公務配車,向泰安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包含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保險等,第三人車損部分最高理賠金額高達一千零五十萬元。

林智勇為圖謀保險理賠一百四十萬餘元,遂於同日晚間六時許,先由林智勇駕駛自用車至宜蘭市大福路一段對面,陳志偉則駕駛公務車搭載林智勇服務處之鄧詩翰跟隨至自用車後方,待林智勇以自用車右側葉子板摩擦路邊電線桿,再往前以保險桿緊貼水泥護欄,製造先前自撞前之情狀後,隨即指使陳志偉駕駛公務車自後撞擊自用車後方保險桿,製造公務車追撞自用車之假象,再向宜蘭縣警察局宜蘭分局新生派出所報案。待陳志偉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即據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嗣富邦產險公司發覺異常,經檢調追查後始悉上情。

山老鼠產銷一條龍犯罪

韓茂山檢察官審酌林智勇身為市民代表會主席,不思為民表率,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私利,使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誠實廉潔性、公正性產生重大質疑,損害國家公務員廉潔端正形象,破壞保險制度之公益機能,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犯後又意圖卸責、誤導案情,將責任推諉予陳志偉,致公義未能彰顯,增耗諸多司法資源,藐視司法心態明確,犯後態度不佳等情,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宣告褫奪公權七年,以懲效尤。

宜蘭跨縣市的山老鼠產銷一條龍犯罪集團,鎖定台灣肖楠,二個月內上山盜採十四次貴重木,再交由不肖林木藝品行收贓,韓茂山指揮警方等單位,去年五月間循線查扣台灣肖楠等貴重木共二千公斤,市價超過二百萬元,偵結後依違反森林法移送法起訴主嫌謝男等七人。

金錢利誘提供金融帳戶

韓茂山查出,宜蘭縣的主嫌謝男多次到尖石鄉馬里光瀑布附近山區犯案,去年一月底至三月底總共十四次,期間他以每公斤一百元的酬勞,指示新竹縣賴姓父子檔或其一名賴姓親戚,持鏈鋸、鋸子等器具,盜伐台灣肖楠木,每次盜獲約一百公斤至二百九十公斤不等,累計得手約二千公斤。

另外,韓茂山也指揮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去年九月破獲藏身民宿、收取金融帳戶集團,以金錢利誘他人提供金融帳戶,瀏覽後遭金錢利益誘惑之人,即依收簿集團指示至特定地點報到,並依收簿集團要求於提供金融帳戶後留宿接受控制看管並交付手機,以免反悔逃走或報警。

詐騙金額達七千餘萬元

韓茂山查出,收簿集團取得金融帳戶後,即提供其他詐欺集團成員以投資黃金、石油、比特幣或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對民眾行騙,造成至少六十三名被害人受騙,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七千五百餘萬元。其中,王姓主嫌等九人並聲請羈押獲准,全案偵查終結,對王姓被告等十八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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