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慧中偵辦校長觸摸女老師腰際依法起訴 認引發被害人有不舒服之感覺屬構成性騷擾之行為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陳子堅

在反性騷巨浪中,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謝慧中於三年前偵辦台東高商校長曹學仁遭檢舉假日晚回校時,遇同校女老師,以手摸、捏擠女師右腰際,被提告性騷擾,偵結依性騷擾罪提起公訴,曹學仁今年三月卅一日被依性騷擾罪被判刑六個月定讞。

右腰際屬身體隱私部位

緣曹學仁為台東高商校長,民國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晚上八時許,在該校警衛室旁之機車棚,見同校女老師A女與其打招呼,竟乘A女不及抗拒之時,而觸摸A女屬身體隱私部位之右腰際。謝慧中偵辦後依法起訴曹興仁。

謝慧中,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司法官學院第五十四期結業,已獲准申請轉任法官。她在本案中指出,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第一項所處罰之性騷擾罪,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基於同法第二條第一、二款所列之性騷擾意圖,以乘被害人不及抗拒之違反意願方法,對其為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是所謂「性騷擾」,係指行為人對於被害人之身體為偷襲式、短暫性之不當觸摸行為,而不符合刑法強制猥褻罪之構成要件者而言。

帶有性暗示之調戲動作

謝慧中表示,「性騷擾」指帶有性暗示之動作,具有調戲之含意,讓人有不舒服之感覺,行為人具有性暗示而調戲被害人之意,以滿足調戲對方之目的。又按前開條項例示禁止觸及他人身體部位如臀部、胸部,且為防免對被害人就其他身體部位之身體決定自由保護之疏漏,另規定以「其他身體隱私處」作為保護被害人身體決定自由客體之概括性補充規範,此所謂「其他身體隱私處」為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於客觀上固包括男女之生殖器、鼠蹊部等通常社會觀念中屬於身體隱私或性敏感部位

謝慧中認為,然因性騷擾犯行處罰之目的在於因行為人所為破壞被害人所享有關於性、性別等,與性有關之寧靜、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是所謂「其他身體隱私處」,解釋上當非僅以該身體部位是否外露為斷,而係以該等身體部位如遭行為人親吻、擁抱或觸摸,該等作為是否與性有關,而足以引發被害人與性有關之寧靜、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遭受破壞以為認定。

未經本人同意刻意碰觸

謝慧中指出,此等認定應依社會通念及被害人個別情狀,並參酌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綜合判斷之,此由如上司、部屬間偷襲摟腰、親吻嘴唇等接觸身體外露部位之行為,因帶有性暗示而屬調戲他人,且在該等身分關係下,因足以引發被害人有不舒服之感覺,依一般社會通念,應屬構成性騷擾之行為,觀之益明。

謝慧中進一步說,再者,衡諸我國當前之兩性相處社會通念,女性之腰部部位,非我國一般正常禮儀下所得任意撫摸之身體部位,如他人以性騷擾之犯意,未經本人同意而刻意以手碰觸,適皆足以引起本人嫌惡之感,客觀上亦應認係前揭法律條項所指之「其他身體隱私部位」。

偵辦兒虐案件鍥而不捨

謝慧中偵結起訴,她表示,是核被告曹學仁所為,係犯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第一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觸摸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審酌被告與告訴人之地位並非對等,而被告身為校長,更應潔身自愛,竟對下屬為此行為,且於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並造成告訴人莫大壓力,因而強化告訴人因此性騷擾事件所生之負面身心影響,請法院從重量處其刑。

謝慧中在台東地檢署服務,表現優良,高檢署去年十月間曾公開介紹她的優良事蹟兩則,一是偵辦兒虐案件鍥而不捨,為無辜之小生命發聲:一○九年間,相驗未滿一歲之女嬰遭傷害致死案件,其生父及生母均否認犯行,且無其他目擊證人。然謝慧中檢察官目睹無辜小生命冰冷之遺體,心生不忍之情,發揮檢察官追求正義之使命,再行勾稽生父、生母供述及相關物證,抽絲剝繭,善用隔離訊問技巧,終於突破女嬰生父、生母心防,釐清傷害致死之經過,並使生父、生母有罪判決定讞,為無法發聲之無辜生命伸張正義。

揪出製毒工廠幕後金主
  另一則是貫徹毒品溯源政策,揪出製毒工廠幕後金主:一一○年間,查獲轄內偏遠山區之製造安非他命工廠,扣得大批半成品即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之先驅原料假麻黃、麻黃,並查獲在場之製毒師傅。謝慧中檢察官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積極溯源,運用毒品減刑規定及共犯間彼此之矛盾,查獲幕後操縱之共犯及金主,徹底阻斷幕後之共犯及金主另起爐灶再次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之犯行,避免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身體健康。

台東縣大武鄉鄉長趙宏翰一○○年擔任鄉長期間及一○七年擔任祕書期間發包八項工程,涉嫌收取回扣,案經謝慧中偵辦,依貪污罪治罪條例起訴。謝慧中指趙宏翰利用鄉長或秘書職權,多次內定工程採購案承包廠商,任意浮編數目以提高工程總金額,不依循政府採購法,長期、密集、多次圖利他人獲取不法利益,有負鄉長職責及選民託付,且施壓下屬遵照其意,形同將政府資源、人民納稅金視同個人資源加以濫用,敗壞官箴。

法治觀念薄弱難以教化

謝慧中一○八年五月間起訴趙宏翰,痛批趙宏翰任大武鄉鄉長、秘書之職,不知善用公款經費造福鄉里,私相授受圖利友人,且仗勢其權位,迫使大武鄉公所內人員不得不從,甚為求掩飾犯行而要求主計人員不得加註書面意見,在鄉里為所欲為,虧空國庫,而其犯後毫無悔意,並屢次欲將責任推諉於下屬承辦之人,犯後態度惡劣。

謝慧中表示,況趙宏翰於一○七年間遭查獲收受賄賂之犯行,一○七年八月提起公訴,竟絲毫無悔改之意,持續為本案之犯行,法治觀念薄弱且難以教化,且其於犯罪事實之圖利犯行,犯罪所得上百萬元,犯行嚴重,請法院從重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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