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子堅
最高檢察署舉辦今年夏季法學論壇,題目「線上博奕犯罪之查緝」研討會,深入研究查扣網路賭博犯罪所得之問題。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肇晶對線上博奕犯罪有研究,應邀在會中從各種角度深入探討各項問題,深入剖析目前在網路猖獗的網路博奕犯罪,希望能夠有效查扣犯罪不法所得。
國內最大規模機台廠商
謝肇晶列舉數間國內合法從事遊戲產業之營運狀況,例如智○公司去年營業額約六十億元;伍○公司營業額為廿七億元,股價更曾高達上千元;遊戲公司股王鈊象公司,旗下知名產品有「明星三缺一」、「滿貫大亨」等,年營業額達一百億元,公司獲利極豐。
謝肇晶表示,此外,如尊○科技公司、嘉○科技公司未公開發行,然為國內最大規模的機台廠商,業務範圍連結到營運管理系統,雖未公布財報資料,但推測獲利應同樣可觀。而消費者欲進行線上遊戲需購買點數或虛擬遊戲代幣,若非在官 網而係經其他管道購買遊戲代幣,則公司財報將無法顯示交易內容,換言之,其實際獲利應會更高於已揭露之數字。
非法博奕產業三大面向
謝肇晶指出,從非法博奕產業之三大面向可知,犯罪集團已朝精密分工方向發展, 增加取締難度。分析博奕產業集團基本上分成三大面向,分別為營運面、資訊流及資金流。
謝肇晶說明,營運面:即維護工程師、電話銷售人員、直播主、文字客服、代理商等。資訊流:指博奕之程式開發、軟體維護、主機維護及遠端上傳等設備。資金流:包括水房、人頭帳戶、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超商代碼、境內之車手、虛擬貨幣、境外則涉及網銀轉帳、地下通匯等。此三大面向中,又以資金流最為重要,賭博集團真正幕後金主,主要是在處理金流,甚至已類似金融業的角色。
產業全貌需有整體認識
謝肇晶提到,以高雄及橋頭地檢署自一○九年起至今為例,查獲此類線上博奕案件之洗錢金額合計約四百六十億元,不法所得佔約百分之一,亦即約四點六億元,相關金流之處理不容忽視。
謝肇晶認為,對於「線上博奕犯罪」產業全貌需有整體認識,才能規劃偵查對策,有效打擊犯罪。因應線上博奕產業之特性,應重視犯罪所得查扣並靈活運用沒收新制加以剝奪不法所得;因機房、營運處所等常會跨及不同縣市,故司法機關應著重跨轄偵辦的統整;賭博犯罪常伴隨詐欺、地下匯兌、銀行法等經濟犯罪,故相關法令包括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刑法等應能嫻熟運用;未來更期待於法制上允許檢警使用多元之科技偵查手段,以有效打擊此類犯行。
曾兩次獲頒法眼明察獎
謝肇晶,台灣大學哲學系及法律系法學組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五期結業,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一○六年九月七日調升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一○七年九月七日調任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去年八月卅一日成為最資淺的新任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指揮破獲一個利用第三方支付洗錢的犯罪集團,成績不俗。
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模範公務人員一○三年七月三日舉行表揚,全國一千四百餘名檢察官只有七人獲獎,謝肇晶當時係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是其中之一,他也是雄檢七年來第一位獲此殊榮的檢察官,另因承辦前檢察官井天博涉貪案澄清吏治,也再度獲頒法眼明察獎。他於一○一年時偵辦禁藥案,首次獲頒法眼明察獎。
利用偵辦犯罪機會索賄
謝肇晶因承辦前檢察官井天博涉貪案,再度獲頒法務部法眼明察獎,謝肇晶因偵辦一案司法詐欺案時,獲悉被告有意透過司法黃牛擺平官司,經蒐證後,發現檢察官井天博疑似利用偵辦犯罪職務機會,向當事人索取賄賂,即分案調閱、蒐集卷證。廉政署成立後,謝肇晶指揮廉政署肅貪組執行動態蒐證,過濾情資,掌握井天博檢察官涉嫌不法的個案。
謝肇晶查出,井天博遭檢舉利用辦案機會向詐欺案當事人索賄、喝花酒;並出資一千五百萬元,勾結藥事法的被告不法投資國外鍚礦事業獲利超過十三億元,井涉嫌貪汙,謝肇晶訊後連夜向高雄地院聲押。謝肇晶懷疑,井天博疑藉海外投資名義收賄,由於井天博投資獲利金額超過上億元,創下司法官貪汙金額最高紀錄。因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前那瑪夏區長判18年
謝肇晶一○一年指揮承辦單位跟蒐證,充分掌握被告等人輸入禁藥方式、存放禁藥倉庫及中下游販賣業者之共犯結構,得以順利執行搜索,而扣得非法輸入之禁藥共計約四公噸,避免該等禁藥流入市面,維護國人健康安全,並聲押被告等人獲准。另清查於被告住處扣得之帳冊,掌握其中下游業者及畜牧、漁業養殖業者共計二百餘家。偵辦本案,謝肇晶首次榮獲法眼明察獎。
謝肇晶調任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一○九年八月間,偵結起訴高雄市無黨籍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取廠商賄款逾二千萬元,案經橋頭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十八年徒刑。
藉原住民習俗而謀卸責
謝肇晶指出,吳牧群於第一屆及第三屆那瑪夏區長任期間,利用綜理區政,指揮監督所屬公務員辦理工程採購之機會,索賄內定得標廠商、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及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賄款金額多依工程決標金額按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八不等之比例計算,累計賄款高達二千餘萬元。
謝肇晶痛批,吳牧群身為那瑪夏區長,為該區行政首長且肩負民意託付而主管各項行政事務,竟不思廉潔自持而無視公務員行為規範,利用職權擅向承作工程廠商索賄或收取回扣,足以影響民眾對公務機關經辦工程或採購之公平性產生質疑,事後始終否認犯行,甚而託詞代民眾借款或原住民習俗而謀卸責,絲毫未見反省之意,實應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