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堂主講民事審判實務及書類製作應注意事項

李寶堂主講民事審判實務及書類製作應注意事項

精進法官對民事法律裁判書類的製作及和解實務之瞭解

文:採訪中心

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李寶堂,應苗栗地院邀請,主講「民事審判實務及書類製作應注意事項」,旨在提升法官對民事法律、裁判書類製作及和解實務的瞭解和技能。

經常受邀主講法律常識

李寶堂,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曾任台中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並擔任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經常在各地法院及校園主講法律相關課題。此外,他也在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強制執行法和債務清理法等課程。

裁判前查法條避免謬誤

在講座中,李寶堂以其法官生涯的第一件判決為例,強調裁判前應再查閱法典以避免謬誤,並建議法官善用法學檢索或司法知識庫等資源。他通過具體案例,探討了分割共有物案件、土地總登記中的法律問題,以及閉鎖公司章程案件涉及的繼承與締約自由權的衝突,並說明了民事法律追求公平的目標。

裁判書類製作應嚴謹簡鍊

關於裁判書類的製作,李寶堂強調應嚴謹、簡鍊,記載應正向,文句不宜過長。他還分享了裁判書類製作過程中的實務經驗,尤其是卷證資料的引據和證人證述的引用方式。此外,他還分析和檢討了實務中容易出現的錯誤,例如舉證責任分配、同時履行抗辯等問題,為同仁提供參考。

民事法官的思維與作為

李寶堂在講座中還談到和解實務應注意的事項,並舉了共有物分割及刑事損害賠償事件為例,強調和解內容必須確定、合法且可執行。他提醒當事人應具適格,並在刑事告訴乃論之罪中,留意撤回告訴不可分及告訴權不可捨棄,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書類製作應簡要且精確

李寶堂指出,書類製作應該簡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五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判決書內應記載的理由可以簡化,並建議書類製作以十頁內為最佳。他強調應依收案順序處理案件,避免擱置案件。

國家對人民的義務

在涉及土地所有權確認的案件中,李寶堂強調,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國家機關在限制或剝奪人民財產權時,必須依法行事,且程序和實體內容都應具備實質正當性。

常見問題 (FAQ)

  • Q: 李寶堂法官主講的內容主要是什麼?
    A: 主要講解民事審判實務及書類製作應注意事項,並強調法律裁判書類的製作及和解實務。
  • Q: 李寶堂法官對裁判書類製作有什麼建議?
    A: 他建議書類製作應嚴謹、簡鍊,文句不宜過長,並強調應依收案順序處理案件。
  • Q: 什麼是民事法官的思維與作為?
    A: 民事法官應注意案件的公平性,並在處理和解實務時,確保和解內容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 Q: 李寶堂法官在土地所有權確認案件中強調了什麼?
    A: 他強調國家機關在限制或剝奪人民財產權時,必須依法行事,並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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