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明、夏復翔共諜案宣判無罪!法官莊珮吟:無足夠證據證明涉案
高雄高分院判決:難認兩人有發展組織的非法意圖
文:採訪中心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與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被控涉嫌協助中國統戰部門發展組織,六年來引介多名退役軍官參加大陸活動,最終遭高雄地檢署依國安法起訴。然而,高雄地院一審宣判羅志明無罪,夏復翔則輕判五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在四月九日最終宣判,兩人因罪證不足,均被判無罪。
法官莊珮吟:罪證不足,無法定罪
本案由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莊珮吟負責主審。她表示,經查證後,公訴所提到的退役將領部分無出入境記錄,且出席大陸活動的退役軍官並非夏復翔引介,缺乏與中國官方人員有關的具體證據。因此,公訴方指控兩人參與發展組織的罪嫌不足。
過去經歷與影響:莊珮吟的審判歷程
莊珮吟法官為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二期結業,曾任高雄地院法官並擔任庭長,並在刑事庭發言人、高雄高分院擔任法官職務。她在高雄地院曾審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包括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詐領助理款一案,該案最終判處陳粹鑾十年五月徒刑。
莊珮吟強調:定應執行刑容易出錯
在審理案件時,莊珮吟特別提醒同仁,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尤其是處理聲請羈押案件時要確保程序正當。此外,處理定應執行刑案件也容易出錯,法官應注意刑期與罪刑相當原則,並謹慎處理數罪易科罰金的問題。
大陸活動無證據顯示涉入非法組織
公訴方指控夏復翔引介退將參與大陸活動,但莊珮吟指出,無證據顯示這些活動涉及中國官方的發展組織。她解釋,這些活動屬於國際間常見的交流項目,無法證明與中國官方的具體聯繫。
公訴方推論李鷹涉案過於薄弱
對於公訴方認定李鷹與中國解放軍存在特定關聯,莊珮吟指出,李鷹在飼料論壇中邀請了中國軍方人員擔任講座,這並不能構成涉案證據,卷宗中缺乏足夠證據證明李鷹與中國官方存在不法聯繫。
常見問題 (FAQ)
- Q: 為何莊珮吟法官判決羅志明和夏復翔無罪?
A: 法官認為公訴方提供的證據不足,無法證明兩人有發展組織的非法意圖,因此判決無罪。 - Q: 本案對兩岸關係有何影響?
A: 本案凸顯兩岸交流活動的複雜性,雖然公訴方認為涉案人員可能為中國發展組織,但缺乏足夠證據支持。 - Q: 法官莊珮吟在司法界有何貢獻?
A: 莊珮吟法官經歷豐富,曾參與多起重大案件的審理,並且對刑事審判實務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 - Q: 本案對國安法的運用有何啟示?
A: 本案強調了證據的重要性,公訴方在指控國安法相關罪嫌時,需要具備更具體、充分的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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