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惠珍偵辦民團赴陸觸犯選罷法案件,展現司法精神與被害人保護決心

by 透視報導編輯

盧惠珍偵辦民團赴陸觸犯選罷法案件,展現司法精神與被害人保護決心

文:採訪中心

橋頭檢察官盧惠珍打擊赴陸團體違法活動,強化司法公信力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盧惠珍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及多名幹部違反選罷法案件。她指揮調查團隊,查出周滿芝等人前往中國接受落地招待,並向團員宣揚統戰思想,涉嫌違反選罷法,盧惠珍在訊問後,聲請羈押周滿芝及其他涉案幹部。她的專業辦案表現再次展示了她對司法精神的堅定實踐。

盧惠珍的司法職涯,體現專業與堅持

盧惠珍,擁有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碩士學位,並畢業於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八期。她曾任職於屏東地檢署,表現優異,多次入選一審主任檢察官推薦名單,並獲得衛福部紫絲帶獎,成為婦幼保護的典範。她始終堅持,讓被害人回歸正常生活比僅僅追求正義更為重要,尤其在婦幼案件中,她致力於被害人保護,實現司法精神。

選舉期間赴陸活動引發違法行為,盧惠珍嚴查到底

盧惠珍偵辦的這起選罷法案件,涉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等人,因大選前號召具影響力的地方人士赴中國接受不正當利益,並宣揚特定政黨政治傾向。這些活動被視為違反選罷法,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盧惠珍迅速指揮調查,查明實情,並同步執行多處搜索。

嚴格打擊違反國安案件,強化國家安全

除了選罷法案件外,盧惠珍也參與偵辦多起國安案件,包括偵破作家祝康明與海軍退將孫海濤、劉萬禮涉嫌與中共統戰組織合作,發展組織、傳播統戰思想的行為。她的偵查行動展示了她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專業和決心,並成功對涉案者進行羈押及提起公訴。

漁工案件重啟調查,實現正義的遲來伸張

盧惠珍在偵辦遠洋漁船「福賜群號」印尼漁工蘇布里楊多死亡案中,展現了她對正義的堅持。經歷多年調查與漁工維權團體的陳情,該案最終重啟調查,並成功對加害人船長與相關人員提起公訴,捍衛了外籍勞工的權益。

婦幼案件保護專家,盧惠珍的優秀表現

盧惠珍在處理婦幼案件方面表現突出,她偵辦了一起國小校長對未成年女學童性侵案,成功將涉案校長送上法庭並判處刑責。她認為,檢察官辦理婦幼案件時,不應只著眼於個案,而應通過跨界合作,為被害人提供更多的保護,真正實現司法對社會的貢獻。

常見問題 (FAQ)

  • Q: 盧惠珍檢察官在選罷法案件中的突出表現是什麼?
    A: 她迅速指揮偵辦,查明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的違法行為,並對涉案人員進行羈押,展現了其對違法活動的嚴厲打擊決心。
  • Q: 盧惠珍如何在婦幼案件中展現其專業?
    A: 她深入調查國小校長性侵女學童案件,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並強調跨界合作以提升婦幼保護。
  • Q: 什麼是盧惠珍參與偵辦的國安案件?
    A: 她偵辦了祝康明、孫海濤等人的違反國安法案件,揭露其與中共統戰組織的合作,成功將涉案人員進行羈押及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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