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梓榕檢察官積極發現判決錯誤,提起非常上訴,彰顯公益代表精神
文:陳子堅
吳梓榕檢察官成功糾正判決錯誤,為被告爭取公正裁判
越南籍被告武姓男子在台灣犯下刑事案件,原判決確定有期徒刑18年,超過我國刑法上限。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為被告利益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4年。
發現量刑錯誤,主動提起非常上訴
本案最初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翁健剛承辦,案件起訴後,翁檢察官仍密切關注被告後續判刑。九月底,他發現判決疑似有量刑錯誤,並告知剛調任最高檢察署的吳梓榕檢察官。吳梓榕檢察官調閱卷宗後,確認量刑錯誤,報告總長後主動簽分「非」字案,並於同年十月提起非常上訴。
吳梓榕:彰顯檢察官公益代表人精神
吳梓榕,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司法官學院第五十期結業。她曾在台南地檢署任職,並於2021年9月派駐德國慕尼黑大學擔任訪問學者。在最高檢察署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吳梓榕展現了積極任事的態度,迅速糾正判決錯誤,體現了檢察官的公益代表人精神。
最高法院迅速糾正錯誤,保障人權
最高法院接到非常上訴後,僅一個月內就裁定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4年,這不僅彰顯了司法系統平冤糾錯的價值,也體現了法官保障人權的同理心。
吳梓榕參與公益活動,彰顯檢察官形象
最高檢察署為推廣反賄選和打擊詐騙政策,邀請多位檢察官參與拍攝公益月曆。吳梓榕作為其中之一,與其他新秀檢察官一起拍攝了以「奉法者強則國強」為主題的公益月曆,傳達檢察官的正義形象。
赴德國學習,汲取國際經驗
吳梓榕曾經被派往德國慕尼黑大學擔任訪問學者,並有機會實習於慕尼黑地檢署。這段經歷讓她獲得了豐富的國際經驗,並透過實地參訪學習,深入了解德國司法系統的運作,為回國後的檢察工作提供了寶貴參考。
吳梓榕檢察官的學術研究:借鑒德國經驗改善我國制度
吳梓榕在德國的研究主題為「前偵查程序及偵查中止處分之研究」,她建議我國可借鑒德國的檢察官裁量制度,特別是在處理「微罪小案」時,根據罪責輕微的情況做出更靈活的處理,從而提高司法效率。
推動裁量基準,改善檢察官的決策
她提出建立一致的裁量基準,讓一審檢察官在處理案件時更有信心,減少過度依賴二審指導。這樣的基準可以幫助檢察官快速處理輕微案件,將更多精力投入到重大犯罪的偵辦上。
常見問題 (FAQ)
- Q: 吳梓榕檢察官在非常上訴案件中的表現如何?
A: 吳梓榕檢察官發現原判決有量刑錯誤,主動簽分非常上訴,最終為被告爭取到公正的裁決。 - Q: 吳梓榕在德國學習了什麼?
A: 吳梓榕在德國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期間,深入了解德國司法系統的運作,並提出多項建議,幫助改善我國檢察官裁量基準。 - Q: 什麼是非常上訴?
A: 非常上訴是當法院判決確定後,發現判決有違背法令的情況,檢察官可提起的一種救濟程序,旨在糾正司法錯誤,保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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