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麗香涉性侵案件違失遭判免除法官職務,百餘人聲援請求公正判決
文:採訪中心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與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因涉嫌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前主任林姓嫌犯的猥褻少年案件,遭司法院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並轉任司法事務官。此判決引發廣泛關注,超過百餘人於6月6日發起「聲援姜麗香,搶救好法官」活動,呼籲為姜麗香爭取公正的判決。
聲援活動:守護兒童與少年的權益
包括律師、社工師、兒童關懷團體等超過百人,在6月6日聯名向司法院遞交超過1600份連署書,並轉往總統府陳情。他們強調,姜麗香多年來努力爭取兒童和少年的權益,聲援者稱她為「救孩子的姜媽媽」。聲援者表示,懲戒法院的免職處分過重,未能體現姜麗香多年來為兒少權益付出的努力。
專家呼籲:免職處分不符比例原則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秘書長洪錦芳表示,姜麗香是一位守護兒少權益的法官,她的努力不應因一時的疏忽而被抹滅。律師田振慶則指出,根據判決書,姜麗香的動機是查明真相,並非惡意行為。免職處分過重,未符合比例原則,應重新審視此決定。
姜麗香:超過15年少審經驗,曾審理矚目案件
姜麗香自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後,擔任法官已有25年,其中15年專注於少年法庭。她曾承辦多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包括內湖裸屍案、呂介閔冤獄案等。姜麗香推翻了調查局的測謊結果,最終證明呂介閔無罪,成為司法正義的典範。
懲戒法院判決:嚴重違反法官倫理
懲戒法院審判長黃梅月等法官指出,姜麗香與侯弘偉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法官的職務倫理。他們在審理過程中未能遵守相關保密規定,揭露了性侵案件中少年被害人的隱私,這一行為不僅違法,也削弱了公眾對司法中立的信任。
違失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形象
判決書指出,姜麗香違反了法官應保持的公正、中立態度,並未依據法律要求即時通報疑似性侵害案件。她的行為違反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保密規定,這不僅損害了被害人的隱私,還嚴重損及了法官的職務信任。
總結:聲援者呼籲重新審視判決
聲援姜麗香的群體認為,她的動機是善意,過去多年在兒少權益上的貢獻不應被忽視。他們呼籲司法院重新審視此判決,並給予姜麗香一個更公正的處理,強調「免職」不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