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用膠帶封門強闖選罷法 律師轟自肥:依大法官解釋違憲無效 | 新頭殼 | LINE TODAY

by 透視報導編輯


藍委用膠帶封門,黃帝穎律師指出,選罷法修高罷免門檻,國民黨竟鎖門,剝奪代表民意的立委出席委員會,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違憲無效。 圖:取自黃捷臉書
藍委用膠帶封門,黃帝穎律師指出,選罷法修高罷免門檻,國民黨竟鎖門,剝奪代表民意的立委出席委員會,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違憲無效。 圖:取自黃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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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6)日排審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在國民黨團封鎖會議室強勢阻擋下,僅1分鐘就初審通過,3分鐘即散會。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國民黨宛如中國人大,他強調,縱使通過修法,但依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該修法將違憲無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再度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包括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國民黨立委昨晚就到內委會會議室外,將走廊堵成單一出入口,民進黨立委今天清晨到場時發現進不了會議室,雙方爆發嚴重衝突。

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於上午9時2分宣布,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隨即在9時3分宣布散會。民進黨砲轟國民黨「搞國會戒嚴、沒收罷免、閹割民權」。

對此,黃帝穎痛批,國民黨在立院戒嚴,封鎖不同意見立委進入議場,「立院宛如中國人大」,他表示,選罷法修高罷免門檻,國民黨竟鎖門,剝奪代表民意的立委出席委員會,程序即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違憲無效。

黃帝穎直言,縱使通過修法,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國民主權原則「政治契約」,立院片面提高罷免門檻,亦不適用本屆立委,政治契約不得片面自肥,中選會若辦理本屆立委罷免事宜,依據憲法國民主權原則及499號解釋意旨,應適用立委選舉時的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的新法應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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