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7 日,台灣證券期貨業三大公會公告示警,經常在臉書直播帶單、明碼標價開班招生,並向學員提供個別代幣分析意見的 「加密胡適」是「未完成洗防法遵循聲明的虛擬通貨平台業者」,雖然「加密胡適」事後發文強調 「我們是合法繳稅的補教業者」、「不是幣商」,但關鍵是:加密貨幣投資達人「教人炒幣」、「收取學費」,合法嗎?
金管會督導「期貨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及「證券商公會」聯合建置的「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公告指出:
經查「洋稽有限公司(加密胡適)」並非經依《提供虛擬通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辦理登記,且未向金管會完成申報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不得經營虛擬通貨平台業務招攬之營業活動行為。
金管會建議民眾拒絕「洋稽有限公司(加密胡適)」之虛擬通貨交易及交易業務服務,並避免匯款至該公司提供之帳戶。
根據《獨角傳媒》早前的專訪內容,「加密胡適」創辦人胡適是補教老師,開始鑽研加密貨幣投資後,在 2020 開始穩定獲利,後來與其中一名學員「阿伯」合作開設「幣圈第一家教學補習班」,除了開設一般性的 「現貨班」、「網格班」、「小幣群」,還透過創辦人之一的阿伯開設 「一對一家教班課程」,提供加密貨幣投資建議。
針對三大公會發表的公告,「加密胡適」今(18)日在臉書發文回應,表示致電金管會後得到的解答是:
同業公會並非政府組織,只要有人向此公會通報,那就可能會被此公會公告出來,實際無任何法律效力。
「加密胡適」最後在文末強調,「我們是合法繳稅的補教業者」、「不是虛擬貨幣平台業者也非幣商」,認為自己遭到惡意檢舉中傷。
然而,即便「加密胡適」聲稱自身並非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是否涉及違法依然存疑。
依據相關判例,若涉及「私設投資課程收取學費」,可能已觸及相關法律規範。例如,過去就曾有「無牌理財課程」以收費形式提供投資建議,被法院認定觸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參見《自由時報》報導:注意!私設股票投資課程有刑責 一人被判刑 4 月、《信傳媒》報導:理財達人無牌照開「當沖一日班」收費「交易醫生」一審遭判 5 個月沒收學費收入 400 萬)
此外,在台灣法律框架下,如果特定的加密貨幣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6 條所定義的「有價證券」,則相關活動必須符合《證券交易法》的規範。
而根據過往判例,若提供學員個別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的價值分析意見與推介建議,卻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下直接或間接向委任人或第三方收取報酬,即屬「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經《區塊客》進一步查詢 「洋稽有限公司」的商工登記資料,該公司所登錄的營業項目中,並未包含「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顯示該公司並無經營此類業務的合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