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潮來臨,在覆議案被否決後,若新法公告實施,正在連署的罷免案是否適用新法的連署加嚴規定,引發討論。中選會及學者認為,新法上路前若連署達標送件至中選會,皆適用於舊制,毫無疑義,但同屆立委恐因送件時間不同,而面臨連署門檻不同的情況,若朝野未能真正展開對話,罷免紛爭將持續不斷。
大罷免行動在全台各地如火如荼展開,各罷免團體自新春開工後陸續送件,中選會說明,截至10日為止,已收到47件罷免案送件,其中44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2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選罷法覆議失敗 中選會:新法公布前提出罷免適用「舊法」
立法院11日否決行政院針對「選罷法」所提的覆議後,已將覆議咨文送至行政院與總統府,新法將於總統府收到公文後10天內簽署、公布,已遞件的罷免案及連署中的罷免案,究竟適用新法還是舊法,引發爭論;再加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揚言,將對「選罷法」提起暫時處分、釋憲,「這是標配」,覆議後的「選罷法」法律戰又將隨之登場。
中選會解釋,根據「選罷法」第113條規定,該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的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規定,而罷免提議適用舊法者,隨後連署、投開票等各階段也適用舊法;反之,罷免提議送件適用新法者,連署、投開票等各階段都適用新法。
國民黨立委:程序從新、二階應適用新法避免競爭不公平
不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以「程序從新原則」而論,選罷法新法公布後,在第二階段要正式開始連署時,就應檢附身分證,避免連署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狀況。翁曉玲說:『(原音)新法還沒公布前就已提出的罷免案,我認為在第一階段提議人提的連署人是可以不用檢附身分證,但是既然新法已經公布了,進入到第二階段要正式開始進行連署的時候,是要附上國民身分證,這在行政程序法及法理上講的,程序從新原則,這也可以讓後面整個罷免團體提案的罷免人,進行更大規模連署的時候,他們起跑點是一樣的,是一致的。』
民進黨立委:程序從新非鐵板 從新從優才是正解
律師背景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法律適用原則並不是「程序從新」這麼鐵板,而是以更保障人民的「從新從優原則」,這項規定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已明定,「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蔡易餘說,若新修的「選罷法」連署加身分證影本才是國民黨夢寐以求的版本,當然新法會有利於國民黨,所以,未來就罷免民進黨適用新法,罷免國民黨適用舊法,各符需求,皆大歡喜。
學者:新法施行前提出罷免適用「舊法」無疑義 國民黨只能怪自己
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原音)就像比賽一樣,已經鳴槍起跑了,跑到一半你就不能改遊戲規則,2007年立法院就通過了,國民黨自己立的法,自己還要否認它的效力,那要怪誰呢?就是怪他們都是草率修法、草率立法。』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則指出,「選罷法」第113條是明定罷免連署適用新舊法的關鍵,已遞件的罷免案適用舊法,未遞件的罷免案適用新法,毫無疑義,這也是公民團體趁著過年期間,拚命發動連署的主因。陳英鈐說:『(原音)因為罷免其實是很困難的,沒有人會閒閒沒事幹要去罷免,要去弄連署是很辛苦的。為什麼人家過年不過年拚命連署,因為你想封殺人家,人家發現你自己根本就還開一個門,你自己也沒有封起來,大家都講趕快啊要趕快送,因為你現在不送的話就要附身分證,那當然大家就拼命送。』
陳英鈐也提到,「選罷法」覆議遭立院反對後,雖然總統公告法令的時間將變成連署門檻加嚴的「黃金交叉關鍵」;不過,以目前已有44位、過半的區域立委被發起罷免連署來看,「該送件的應該都送了」,新法上路後再送件的可能性不高。所以,這些已送件的罷免案,「無論一階、二階、三階都是適用舊法」,並無爭論空間。
學者:進行中的事件不能改路徑 新法適用下屆立委最正確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則從法律面與政治面分析新舊法適用問題。他指出,就法律面而言,法律的制定或修正自然只能適用於它有效施行之後的事件,換言之,如果「選罷法」新法已公布生效,自然不能適用第一階段連署達標的已成案罷免案,反之,新法公布後才送的罷免案,自然就要適用新法。至於從政治角度而言,他認為,「已經在進行中的事件,不能修法去改變它的路徑」,這是標準的政治倫理,因此,他認為無論從政治或法律面,「選罷法」新法都不適用已在推動中的罷免連署案。
不過,林佳和也談及,因罷免提案送件時間的不同,會導致同屆立委適用不同法律、面臨不同罷免連署的標準,恐有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爭議,所以,他主張「選罷法」新法應直接適用下一屆的公職人員才能解決相關爭點。林佳和說:『(原音)不應該單純以送件的前後來區分,事實上我認為這個才是真正的爭點。我會認為它只能適用在下一屆,退萬步言,如果本屆就有適用,那只能以送案、經過認定審查的時間先後來區分,這個才是最正確的理解。』
民進黨喊釋憲、國民黨以罷制罷 社會準備好長期抗戰?
大罷免潮遍地開花,目前累計逾30名國民黨立委遭罷,國民黨也鎖定10多位民進黨立委「以罷制罷」,朝野已有升高為全面備戰的趨勢。
陳英鈐表示,雖然民進黨團已表態將對「選罷法」修法提起暫時處分與釋憲,但以憲法法庭至今未就「憲法訴訟法」的暫時處分裁定是否受理的情況來看,「選罷法」暫時處分與釋憲的成案機率很低。他建議民進黨團既然要採取救濟,就要強化人民罷免權利遭到侵害的相關論述,即便憲法法庭沒有裁定受理,但也能引發社會廣泛討論與共識,進而促成倒閣、解散國會、全面改選,打開憲政僵局。
林佳和則認為,公民社會對於國會亂象忍無可忍,一心想拉下荒唐立委而發動罷免可以理解,但國民黨與民進黨對於罷免議題可說各懷鬼胎,彼此盤算如何拉下對方又能不自傷,導致這場大罷免的結果取決於太多的偶然與不確定因素。林佳和說,國、民兩黨現階段對於大罷免的戰略不明、且走且戰,若朝野沒有全面展開協商對話,回到正常健康的朝野對抗,罷免的氛圍自然不會消失,紛爭也不會落幕,台灣社會恐要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