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West 是 Uber 的高級副總裁、首席法律總監及董事會秘書,負責領導公司的全球法律、合規和職業道德,以及安全方面的事務。
Tony 在公私營機構有近 30 年的經驗,並曾兩次獲得美國參議院同意出任美國司法部的高級官職。他一直是 Uber 文化變革的重要推手,包括致力推動 Uber 成為安全方面的業界領導者,並協助 Uber 上市,成功開創新時代。Tony 於 2023 年更獲 American Lawyer 授予「年度最佳總法律顧問」的榮譽,藉此表揚他在這方面的成就和在企業透明度倡議方面的重要貢獻。
加入 Uber 之前,Tony 曾在全球領先的方便食品和飲品公司 PepsiCo 擔任總法律顧問、公共政策及政府事務執行副總裁,以及董事會秘書。
2012 年至 2014 年間,Tony 獲任命為美國助理司法部長 (司法部的第三級官員),負責監督民權司、反壟斷司、稅務司、環境與天然資源司、民事司,以及司法項目辦公室、反婦女暴力辦公室及社區警務辦公室的運作。在此期間,Tony 成功向 2009 年金融危機期間導致美國人民蒙受損失的金融機構追討近 370 億美元的罰款和賠償。
在此之前,Tony 曾於 2009 至 2012 年在司法部最大的訴訟部門民事司擔任助理司法部長。他在任職期間,曾帶領司法部檢討《婚姻保護法》(DOMA) 是否符合憲法,並認定有關法律違憲;在他的積極爭取之下,司法部終於不再堅持捍衛有關法律。
2014 年,司法部長 Eric Holder 向他頒授司法部的最高榮譽 Edmund J. Randolph 獎。
在他的職業生涯較早期,Tony 曾於加州北部擔任聯邦助理檢察官,亦曾出任加州司法部特別助理司法部長,以及擔任三藩市 Morrison&Foerster LLP 的訴訟業務合夥人。
Tony 畢業於哈佛大學並獲頒榮譽學位,曾擔任 Harvard Political Review 出版人;他亦在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律學位,並曾擔任 Stanford Law Review 主席。他目前是 BXP 的董事會成員,也是史丹福大學法學院顧問委員會成員、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 (NAACP) 法律辯護及教育基金管理機構的董事,亦是奧巴馬基金會 My Brother’s Keeper Alliance 顧問委員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