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邁入第三年—臺南地院舉辦交流分享會 凝聚實務經驗促進制度精進
國民法官審判制度實施已邁入第三年,臺南地院為強化國民法官照料義務、精進審判流程,於114年3月24日舉行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邀請曾任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回娘家,分享自身經驗及想法。
此次參與人員踴躍,除了13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李佳潔檢察官、莊士嶔檢察官、饒倬亞檢察官,以及案件辯護人伍安泰律師、陳于晴律師、楊淳涵律師、林佩璇律師,均特地到院共襄盛舉。本院劉怡孜行政庭長於分享會致詞時表示,115年度將新增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屆時案件量必然增長,期盼藉由國民法官,以及檢、辯的回饋,作為法院改進的依據。接續由國民法官專庭陳欽賢審判長主持,引導國民法官與審、檢、辯三方相互對談。
會中討論關於第一案審理期間適逢颱風停止上班,造成審理及評議期日因此被壓縮,國民法官紛紛有感評議過於倉促,無法暢所欲言。第二案則罕見安排國民法官至現場履勘,有國民法官表達對於履勘細節之相關建議,期待法院有更好的做法。
檢、辯雙方亦各自提出求刑的刑度,是否會影響國民法官,導致國民法官做出折衷的選擇?引起與會人員熱烈討論,部分國民法官認為不會,審判者會依據證據做出決定;也有國民法官認為,檢辯雙方拋出來的數字,會侷限國民法官的思考,甚至影響國民法官不自覺選擇中間值作為結果。國民法官延續此問題反問檢察官及辯護人,是否會猜測國民法官想法,而訂出量刑區間?檢、辯雙方均答覆,求刑係經過多方考量,並非如買賣般漫天喊價或盲目砍價。另辯護人則對於法庭上針對假釋的說明、量刑前鑑定結果及被告家庭背景,是否會影響國民法官而做出不同的判斷?有近半數國民法官持肯定見解。
分享會中並就審理期日的合宜天數、簡報的呈現及口語能力表達等等相關問題大家彼此交換心得。主持人同時分享自身對於案件判斷的思考方向,表示期待國民法官以當庭的眼見耳聞,取代傳統的紙本閱覽,以貫徹直接審理原則。
此次交流會活動進行順暢圓滿,同時彙集了許多寶貴意見,希冀促進制度精益求精,讓透明的司法、正義的司法能藉由國民法官制度落實於你我的生活中,進而提升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
- 發布日期 : 114-03-2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