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張綱維對於被收押,明顯氣炸。(圖/資料畫面)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35.5億餘元,一審被判刑14年,現全案高等法院審理中。因科技監控設備7次發出警示,其中2次靠近漁港,原本交保在外的張綱維,2日被拘提,並被高院裁定收押。巧合的是,此次裁定的合議庭成員,就是日前因連一鮑魚前董座鍾文智潛逃,被高院移送法官評鑑的法官。
對於突然遭拘提,還被收押,張綱維顯然滿肚子火氣,法警戒護押回囚車時,遇到有媒體追問,他大喊回應「當然冤枉!莫名奇妙!」再次重申多年來強調的論點,遠航是他1人獨資「沒有被害人怎麼可能逃亡」。
不過高院仍認為,張綱維所犯背信等罪,罪嫌重大,且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羈押。
▲鍾文智仍潛逃中,台北地院日前裁准沒入其3000萬保釋金。(圖/資料畫面)
巧合的是,此次開庭審理的高院合議庭成員,就是日前因鍾文智潛逃,被高院自律委員會建議移送法官評鑑的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另陪席法官也是審理鍾文智案的法官蔡羽玄,因為原本的合議庭受命法官、陪席法官都剛好請假。蔡羽玄因自律委員會認為並未參與過程,沒有違失,因此未被送評鑑。
高院自律委員會討論後決議,認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誓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時間。陳勇松且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職務上義務、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因此依法官法暨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規定,決議建議院長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另鍾文智於案件偵審期間共繳交1億餘元保證金,其中繳交3000萬元給台北地方法院部分,台北地檢署日前聲請沒入,北院已經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