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12日)接續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針對最後一位被提名人劉靜怡進行詢問。被問到死刑存廢議題時,劉靜怡表示,她到目前為止都認為應該走向沒有死刑的國家,對於憲判8號死刑合憲判決感到遺憾,釋憲內容有一些沒講清楚的地方,政府跟立法部門應承擔起更多保護被害人及家屬的工作,不應該繼續活在「應報理論」的思想中,讓弱弱相殘的事情繼續發生。
總統賴清德提出7名大法官繼任人選,包含提名張文貞接任司法院長、姚立明接任司法院副院長,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及劉靜怡等人為新任大法官。被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問到「必考題」的死刑存廢議題時,劉靜怡表示,她曾擔任過台灣人權促進協會會長,一直以來的理念就是讓台灣走向沒有死刑的國家。
劉靜怡表示,憲判8號有一些沒有講清楚和應該處理的地方,例如國家多年想廢除死刑,政府部門也做了努力,但現行被害人保護層面做得不夠多、不夠好,被害人家屬如何參與訴訟程序、獲得舒緩等,都有待加強。劉也說道,她過去在社運圈內討論廢死議題時,花了很多力氣跟被害人家屬及政府部門間做溝通,目前僅有的被害者家屬保護法律,都是她與其他人在民間團體時倡議出來的,「政府跟立法部門應該負擔更多保護被害人家屬的工作,這是國家的保護義務。」
劉靜怡強調,針對各級法院法官須一致決才能判死的限縮條件,她認為《法院組織法》對於生命權的保障不足應該修正,這個限縮條件並沒有錯誤,人們也不該繼續活在「應報理論」的思想中,不要再讓弱弱相殘的事情繼續發生。(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