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34項重罪在身 聲請總統豁免權遭法官駁回 | 國際焦點 – 太報 TaiSounds

by 透視報導編輯


川普34項重罪在身 聲請總統豁免權遭法官駁回 | 國際焦點 – 太報 TaiSounds



2024年12月16日,美國候任總統川普舉行記者會。美聯社

美國候任總統川普因封口費案遭判34項偽造商業紀錄重罪成立,之後律師主張川普當時擔任總統,應享有刑事豁免權,訴請撤銷本案。紐約州法官週一(12/16)裁定,本案處理川普的私事,與他的總統職務無關,豁免權不適用本案。

川普被控在2016年競選總統期間,要求當時的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代付13萬美元封口費給成人片女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以免兩人多年前的婚外性醜聞公諸於世,影響選情。紐約曼哈頓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指控,川普就任總統後,透過旗下的川普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將這筆錢還給柯恩,但不實登記為法律費用。

今年5月30日,紐約曼哈頓陪審團一致裁定川普34項偽造商業紀錄罪名成立。經過川普律師團多次聲請延期後,法官莫城原定11月26日宣判刑期,但在川普當選總統後,判刑已無限期延後。

美國最高法院7月間曾針對川普訴訟案作出判決,認定川普基於總統公務的行為享有某種程度的刑事豁免權。之後川普律師也向紐約州法院提出聲請,主張豁免權也適用於封口費案。

美聯社報導,封口費案法官莫城(Juan Merchan)週一發表意見書,駁回川普律師的聲請。莫城表示,川普被定罪的偽造商業文書罪「完全是個人行為」,「與總統權力及行政部門職能無關。」

對此,川普的發言人Steven Cheung 表示,莫城的決定「直接違反了最高法院的豁免權判決」。

川普律師團隊本月稍早已另外聲請推翻判決,理由是川普未來執政時有罪在身,會影響其治理能力。法官莫城尚未對此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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