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世新大學傳出有5名八大行業從業人員進入校園搭訕學生、在教室白板留下聯絡資訊,招募學生加入八大行業,甚至拍片上傳社群,引發譁然。警方事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涉案的5名男子移送法辦;然而法官審理卻認為,5人的行為不構成違法,且與校園內其他徵才或社團活動無異。警方提出抗告,最終仍遭駁回,全案確定。
今年4月23日,丁姓、高姓、朱姓、蔡姓、吳姓5名男子擅自進入世新大學傳播大樓教室,於白板上留下「初入八大」字樣與私人Instagram帳號,公開招募女學生加入酒店公關行業,並在校園內隨機搭訕女同學。
有目擊學生在網路發文,質疑涉案者隨意在校園內行走「像喝水一樣容易」,甚至拍到這5人搭訕過程,最後開車載了一名女學生離開校園。轄區警方事後追查,涉案5人中有2人坦承,當天確實以招募學生從事八大行業為目的,警方認為5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藉端滋擾」規定,移請法院裁處。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雖然涉案5人擅自進入校園,但行為並無暴力、喧嘩,搭訕過程和平進行,未對校園秩序造成實質妨礙,且世新大學為公開校園,並無設置特別管制,外人進入不屬違法;至於白板上留下的招募訊息及拍攝行為,法院認定為「徵人廣告」和「生活分享」,並未侵害校園安寧或影響師生活動,因此裁定不罰。
警方不服提起抗告,主張「校園神聖不可侵犯」,八大行業在校園徵才會破壞校園形象與安寧,應將移送5人懲罰,仍被台北地院合議庭駁回。
台北地院認為,世新大學本就是公開校園,涉案5人行為本質上與校園內常見的社團、宗教或其他團體徵求認同、招募成員無異,未侵害校園秩序,且警方未提出新證據,抗告理由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