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弒親奪3命「判無期徒刑」 審判長:國民法官成功案例 | 中廣新聞網 | LINE TODAY


雲林首件由國民法官審判的殺人案,一審判處縱火弒親的杜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23年雲林斗南縱火弒親案,被告杜姓男子縱火造成3死、1傷,全案被依殺人罪等8罪起訴,雲林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今(19日)宣判杜男無期徒刑且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今年死刑釋憲後,雲林首件由國民法官審判的殺人案。審判長王子榮表示,此次國民法官參與度極高,評議過程充分討論而結果,是相當成功的案例。

去年8月34歲的杜男因金錢與父親同居人劉婦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潑灑酒精膏縱火,造成杜父、劉婦女兒及年幼的劉婦兒子共3人死亡。今下午雲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由資深法官王子榮擔任審判長、法官黃震岳、詹皇輝為陪席法官,6名國民法官全部出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一審宣判杜男無刑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審判長王子榮說明,針對該案沒有判處死刑,是大法官在今年9月釋憲對於死刑審判要求,必須是最嚴重罪才能考慮;而該案中杜男在縱火後並沒有把門關上,檢察官在舉證上不足以讓國民法官認定杜男是直接故意造成,僅有間接故意,就無法在刑度的選項判處死刑。他也表示,國民法官考量杜男犯後態度不佳,須對被害人家屬的悲痛做出回應,所以在現有狀況下,判處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

王子榮說,國民法官評議的過程經充分討論,對於刑度選擇也連接關於犯罪事實的認定,「國民法官非常充分地去傾聽被害人的聲音以及觀察被告,我們不得不稱讚這件的國民法官在討論上非常專注,且提出的問題都契合證據,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場經過高度國民參與形成的審判的結果。」他也強調作為全國首例國民法官宣判的殺人案,此案意義非凡,也對未來處理重大刑案的審判模式提供了重要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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