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 台北律師公會:遺憾 | 自由電子報 | LINE TODAY

by 透視報導編輯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明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圖為立法院外抗議藍白群眾。(資料照)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明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圖為立法院外抗議藍白群眾。(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其中最有爭議的部份在於,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對此,全國會員人數最多的地方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今發聲明表示,立法院以積極的職務行使行為刻意架空憲法法庭,其職務行使更屬違憲,將造成處理案件絕大多數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更喪失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濫權,本會甚感遺憾。

北律指出,依憲法法庭所公布統計,憲法法庭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年11月底,共收受聲請案6720件,其中人民因受終局判決認判決或所適用的法律違憲侵害基本權,而聲請的案件共6444件,法院因認為適用法律有違憲疑義而聲請的案件有52件,占憲法法庭受理案件的比率達96.67%,顯然憲法法庭主要處理人民認為基本權受侵害的案件,自屬保障人民基本權益不可或缺的憲政機關。

北律指出,憲法法庭是我國在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的架構下,用以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以避免濫權、侵害人民基本權益,為維繫國家民主憲政體制及維護人民基本權利不可或缺的必要機制,也因此,確保憲法法庭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無可旁貸的職責。

北律表示,立法院固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然立法權行使應恪遵憲法,倘若部份立法委員藉由立法權行使,強令其他憲法機關因而不能組成或正常運行發揮其憲政功能者,即屬違背制憲者信賴,更屬背棄對憲法忠誠義務行為,違背渠等就職時向全國人民宣誓必恪遵憲法的誓言,而辜負人民的付託與信賴,自屬重大失職行為。

北律指出,由於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10月底任滿,立法院對於總統賴清德提出的正副院長與5名大法官的候選名單,迄今均未就人事同意權的議案進行審議,立法院多數政黨在現任大法官僅有8名的客觀現實下,三讀通過上開規定,已使目前僅有8名現任大法官的司法院無法組成憲法法庭並行使職權,此一新修憲法訴訟法已經嚴重破壞我國維護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確保憲政機關權力分立制衡的既有機制。

北律表示,此法通過後,若立法院長久不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將架空憲法法庭的職權行使;縱使立法院接續行使人事同意權以為彌補,然未來只要有大法官因故出缺或部分大法官為確保審判公正而迴避案件的審理,致得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未滿10人,則憲法法庭遭到架空無從行使職權的風險仍隨時存在;本次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立法院以積極的職務行使行為刻意架空憲法法庭,其職務行使更屬違憲,要無疑義。

北律還表示,這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造成處理案件絕大多數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更喪失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濫權,確保權力分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功能,在舉國民眾對此修法提案高度關注且憂心的情況下,立法院仍明顯違背其就職時的誓言並辜負人民付託與信賴,三讀通過本次修法,本會甚感遺憾,籲請立委應儘速為適當處置,以妥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及維護我國長年建立的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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