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廢死大法官 1203站出來」 – 藍雀新傳媒


↑難道大法官希望民眾連日常生活都要提心吊膽,隨時面對被隨機殺害的風險?

記者林建勲立法院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洪孟楷、羅智強、黃建賓、林沛祥、游顥、牛煦庭今(29)日召開「拒絕廢死大法官 1203站出來」記者會,10年前的12月3日,一位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遭兇嫌以榔頭重捶頭部強盜、性侵、殺人,經5度判死,然上個月,最高法院竟引用大法官的死刑憲法判決,認定隨機殺人,非預謀殺人,非屬「最嚴重」犯罪情節,不得判死,而無期徒刑確定,引起社會譁然;且被害家屬在整個訴訟程序上,發言次數少之又少,判決更隻字未提,修復式正義純屬空談。

為此,由被害者家屬及被害人權益相關團體,於12/3(二)在凱道,舉辦「只有愛如故 追思白玫瑰」活動。主張「被害遺屬淚未乾,拒絕廢死大法官」,邀請一同為被害者發聲,為台灣安全而奮鬥!

吳宗憲、洪孟楷、羅智強、黃建賓、林沛祥、游顥、牛煦庭等委員聯合發起號召,誠邀各界於12/3一起走上凱道,響應此次活動,一同為台灣社會的安全與正義而奮鬥。我們要向大法官表達抗議,並提出「拒絕廢死大法官」、「修法保障被害人」等兩大訴求。

受害女教師的先生張教授以錄製影片痛批司法失衡,在開庭過程中,被告獲得法扶派3名律師支持,反觀被害方僅有一位;且被告多次申請精神與心理鑑定,甚至可以由他自行指定醫院及學者。前面5次都判死,直到更四審法官,竟然還要求被害人這邊要舉證搶劫多少錢?最後更以隨機非預謀殺人為由逃脫死刑,在在都在保護殺人犯、踐踏被害者和家屬的訴訟權益。

張教授更質疑,現行我國無期徒刑根本形同有期,既偏離立法初衷,也無法彰顯正義;因此呼籲台灣應採行美日「終身監禁」或維持死刑制度,並對死刑需「情節最嚴重」的標準嚴加檢討,期待司法能回應民意,維護社會正義。

受害女教師的兒子張博士表示,當時自己的母親在回家路上慘遭陌生人隨機搶劫、性侵、並以鐵鎚敲擊14下致死,甚至遺體被兇手以殘忍方式破壞,「回想我當時看到媽媽的遺體的情景,再回看今年的判決,我難以置信幾位法官,竟然有辦法讓犯人脫罪。」但案件歷經十年的審理,最高法院卻以「非計畫性隨機殺人」為由,將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更讓人無法理解,什麼樣的標準才算「最重大案件」?如果這樣殘酷的犯罪都不能構成最重刑責,那司法正義又如何能讓人信服?張博士控訴,在這場審判中,看見的從不是正義,而是法官、辯護律師和廢死團體聯手形成「幫被告脫罪的共犯結構」;廢死與維護人權是不同的議題,現行制度不僅未能保護受害者,反而讓犯罪者得以逃脫應有的懲罰。

兩年前台南殺警案,外役監脫逃犯砍殺兩名警察共55刀,受害凃姓員警的姐姐聲援表示:「謝謝委員給予被害人家屬一個發聲的機會。我想說的是,所謂的社會秩序是以法律為框架,當法律背離多數民意時,究竟我們能夠相信什麼呢?今天,希望被害人家屬的聲音能夠被聽見,我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表示,被害人在現行司法制度下,訴訟地位極為弱勢,從張教授所著「劇變之後—月妹未了情」一書,也透露出家屬在訴訟過程中的無奈與不平。張教授一家希望能提升被害人訴訟地位,扭轉當前法律扶助資源失衡的分配,我們也願意為這個目標一起努力。憲判字第8號實質廢死的判決和社會絕大多數的民意相左,張教授夫人的案子更成為第一個被影響的判決,我們希望藉著1203反廢死白玫瑰活動,讓被害者家屬的最真實的感受表達出來,讓所有立法委員及大法官能夠聽到。

台灣貫徹憲治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林志豪表示,依憲法第16條,有損害即有救濟,但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張教授造成損害,又該如何救濟?我國有84%人民支持死刑,司法院應該保護善良守法的百姓。同時,大法官只是負責憲法第78條立法的解釋權,目前大法官擴權的情況是執政黨長期放任的結果,也是總統利用大法官,強化其錯誤違憲政治立場的手段。我呼籲司法問題都應回到立法機關談判桌協商,法律的問題應回歸立委職權協商,這是基本民主素養。呼籲大家12月3日一同上凱道抗議廢死大法官。

吳宗憲指出,這次站出來就是要給被害者家屬一點力量,告訴他們,「你們並不孤單」。大法官在憲法判決,想方設法幫死刑犯逃死,人權團體甚至可以幫死刑犯主張「並非最嚴重」犯行,請求非常上訴,何其荒謬!一個生命的喪失、背後的家庭破碎,竟然還不是最嚴重!更不用說這次大法官判決,對於37個死刑犯背後的亡魂、遺屬們,一個字都沒提,司法改革主張的修復式正義,蕩然無存。

吳宗憲表示,當初強制汽車責任險,就是一台聯結車無情奪走一位研究生的性命,他的母親,從喪子的悲痛走出來,經過8年奔走,才催生出來,保護了成千上萬的車禍受害者及其家屬。而今天張教授一家站出來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所有被害者家屬,這群被國家遺忘的、遍體麟傷的家屬,他要沉痛的告訴這個國家,訴訟制度必須改正,必須重視家屬的聲音及訴訟權利!他更強調這個會期就會提出重罪被害者訴訟權利的草案,一定要保障他們擁有證據調查聲請權、詰問被告的權利及獨立上訴權。

洪孟楷指出,女教師被隨機殺害,兇嫌竟因為大法官的實質廢死,而未獲得應有的法律制裁,死刑存廢,屬立法政策,現今絕大多數國家皆由立法機關決定廢除死刑,而非憲法法院;且台灣現今並沒有資格走向廢死這條路,此時此刻還有八成民意反對廢死,我們絕對不同意大法官實質廢死,呼籲大家12月3日上凱道,一同向政府抗議拒絕廢死大法官。

羅智強表示,現在的民意很清楚,8成3反對廢除死刑、8成反對大法官實質廢死、6成7反對提名廢死大法官,包括37名死刑犯,每個殺人犯都有為他們辯護的王牌大律師,背後不只有大法官的支持,還有廢死聯盟幫他們逃死,司法體系已全面向加害者傾斜,受害者無處伸冤,當所有的聲音都在為加害者開脫時,受害者家屬能在法庭上講一句話嗎?法官以隨機犯罪不是最嚴重的罪行為由,將過去承審法院五度判死的兇嫌改判無期徒刑,讓被害者的冤屈永遠沉淪地下。他呼籲,大家一起在12月3日走上街頭,用人民沉痛的怒吼,告訴大法官你們的判決我不接受。

黃建賓指出,大法官的實質廢死判決設下重重限制,不僅幫37名死刑犯逃死,更導致實務法官不可能判死,憲法判決不應成為廢死派大法官實踐個人理想的工具,卻完全漠視每一件死刑判決,都是加害人兇殘犯罪後的悲劇,根本談不上是對被害者家屬的慰藉,而是向社會宣示,正義還是存在!然而,大法官對於「最」嚴重情節的定義,根本是在保護殺人犯!

  
  1203反廢死活動無關乎政治,而是所有受難者的公平正義,攸關的是社會安全網是否牢固,以及所有民眾對於法制的信任感、對於生活的安全感,因此,呼籲大家凝聚起來,向政府喊話「被害遺屬淚未乾、拒絕廢死大法官」。

林沛祥表示,我們不能忘記,這些殺人犯行兇背後,是無數被奪走的生命和心碎的家庭,死刑不僅是懲罰,更是讓受害者和家屬得以受到最基本的尊重與安慰,從師鐸獎女教師案,不僅讓殺人犯因為憲法判決逃脫制裁,被害家屬在訴訟上的權益更被嚴重漠視,政府應進一步檢視重罪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上的權利,達到真正修復式正義;更應觀察國外諸如德國在廢除死刑後,引爆的「私刑正義」,倘若正義無法透過公權力伸張,私刑正義就有可能發生,呼籲政府強烈正視。也希望大家能一起關注這個重要議題,12月3號上凱道,一同為公平正義發聲。

游顥指出,我們的立場很明確:刑罰不是暴力,而是對最嚴重犯罪的回應!那些犯下無法挽回的重大罪行者,必須要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最高代價,這是對受害者、家屬以及整個社會的交代。師鐸獎女教師案遭預藏的榔頭重擊、性侵、殘忍殺害,如此冷血犯行豈能不算「情節最重大」!殺人犯竟因此逃過死刑!實令國人無法接受!如果司法制度不能給予最嚴重犯罪應有的懲罰,如何保障社會安全?又怎麼能讓受害者家屬得到慰藉?在此呼籲響應1203反廢死白玫瑰活動,為正義和社會安全奮鬥!



牛煦庭表示,大法官一錘定音「最嚴重犯行」始能判死,讓師鐸獎女教師被先搶再姦再殺之殘暴行徑,曾5度遭判死,如今卻逃死,令人髮指的惡行竟未能受到應有的制裁。牛煦庭質疑,大法官為死刑設定的「最嚴重惡行」標準毫無依據,不僅將來讓實務法官難以適用,更會讓社會變得是非不分:被告可能因犯罪屬隨機、非預謀而逃死,但隨機殺人的本質事實上是對被害者生命的極端漠視,竟不是「最嚴重惡行」!大法官如此判決,難道大法官希望民眾連日常生活都要提心吊膽,隨時面對被隨機殺害的風險?大法官如此罔顧民意,需要大家一起集結心聲,12月3號一同向大法官抗議。
(圖 邱水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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