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遭指控在2022年8月與時任男友葉曜彰共謀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今(29)日做出一審判決,職務詐取財物罪,林穎孟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利部分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林穎孟在臉書發出聲明駁斥,怒嗆法官「完全不食人間煙火」,並且認為法官完全漠視卷內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林穎孟最初是時代力量黨籍,2018年首次參選就當選台北市議員,2020年因為時代力量內鬥而退黨。同年11月遭爆料壓榨助理,違法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要附憑證、還在2018年12月當選就任後,安排葉姓男友擔任掛名辦公室執行長,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的勞健保補助款來周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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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林穎孟因解僱助理被助理申請裁決,勞動部認定林穎孟發布工作規則及不續聘工會成員,違反工會法。而助理指控的「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費、要求助理生理假附憑證」三大罪狀,勞動部裁定「難認與真實情形相符」,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2022年台北地檢署偵辦林穎孟詐領助理費案,期間遭到起訴。今年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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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聲明表示,沒有一毛錢盡到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她也痛批,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林穎孟更砲轟,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她也表示,請法院把判決書及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