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割頸案續審 死者父:期望重判30年以上徒刑

by 透視報導編輯


即時中心/潘柏廷、陳治甬報導

前年(2023)新北土城某國中的楊姓男學生,在校園遭到割頸重傷不治;加害者郭姓男學生,以及教唆的林姓女學生在一審依「殺人罪」被判9年與8年徒刑。家屬面對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昨(6)日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今(7)日楊姓國中生父母親受訪時,父親說到一半突然嚎啕,母親也是講到渾身發抖。事後父親發出聲明強調,期望高院的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兩人3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國中生的父親,今(7)天發出聲明陳述心情:

昨天的開庭主要是學校案發現場的師生有看到驚悚的殺人現況後受到的驚嚇恐慌,夜不能寐造成日後長久的心理傷害,我們從法院端申請調閱學校的輔導紀錄,初步大概知道這些師生幾百小時的記錄從學校調閱出來,因個資法保護法官會審著可以讓我們看的方式,再來就是我們受害者的父母也因此受到的心理生理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而一審法官完全無視此狀況,我們需去透過公正的第三方證明向法官申請做心理衡鑑,確定醫院才可以成為傷害證據,我們受害者在法庭上公開諸多事情才能成為新事證,兒子是新北資優生,國中班排名第二,國中五個學期47個嘉獎優秀的學生,卻沒有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我們要強調的是一審法官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做出輕判,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之動盪不安,期望高院的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兩人3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輕判,他們出獄後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之前的少事法對這兩殺人犯之處遇都在保護他們,我們所看到的結果就是造成他們更加肆無忌憚,更表示需要帶刀感覺才安全的人,殺人就應該付出最重的代價,我們的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凶殘殺人犯回歸社會!

近日新聞報導美國一名16歲因槍殺同學,法官希望以成年人的法來重罰他,因此我希望法官也能夠參照美國法官針對他當時殺人時的情況來審視加害者,而非事後的官方表現、官方就醫紀錄、家庭不張以及未成年等因素來衡量他們的刑期,未成年就可以因為一時氣憤就殺人,日後將有更多受害者出現,所以這些都不能當成參考依據。

傷心的楊爸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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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不服上訴!新北國三生割頸案續審 死者父:期望重判30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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