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松吉率同仁以團隊辦案方式查察賄選 四合一現金賄選案起訴對縣長提當選無效之訴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陳子堅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陳松吉,在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領導全署檢察官以團隊辦案之方式,全力積極查察賄選,查賄績效全國首屈一指,其中,以偵辦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鄉民代表、大湖村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對苗栗縣長鍾東錦等四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最受矚目。

為苗栗政壇投下震撼彈

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陳松吉率全署檢察官全力積極查察賄選,查出時任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與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陳姓男子,涉嫌夥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每人一千或二千元為代價,為鍾、傅兩人及同陣營的鄉代候選人謝見德、林裕欽,與大湖村長候選人傅顯榮賄選。選舉結果,除傅松琳之外,其餘四人都當選。

這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苗檢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偵結,將涉及賄選罪嫌的陳男、丘女、林男依法提起公訴,追究陳男等三人的刑事責任。同時,苗檢經斟酌相關法規與法院判決後,於去年十二月廿日也對鍾東錦等四名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為苗栗政壇投下震撼彈。

偵辦貪污案件尤其專精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陳松吉是於一一○年五月五日自台東地檢署檢察長調任。陳松吉,中央警官學校行政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卅二期結業,長期在中部、東部地區執行職務,前後擔任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花蓮高分檢檢察官、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組長、台東地檢署檢察長,在貪污案件偵辦上尤其專精,是中部地區出名的辦案猛將。

調至苗栗地檢署服務,陳松吉檢察長以向來累積的豐富經驗給予同仁勉勵:「更高職務負擔更高責任,非享受更高權利。以民眾需求為依歸,與外界做好溝通。真誠無私對待部屬,專業品德領導同仁。發揮榮譽心及團隊精神,再創佳績。」

查賄績效全國首屈一指

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陳松吉指揮檢警調十月雷厲風行查察賄選案,查獲現金賄選案四件、禮品賄選一件、收押一名樁腳、查緝幽靈人口一件,查賄績效全國首屈一指。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高檢署台中檢分署檢察長張清雲,曾於十月卅一日連袂到苗栗地檢署嘉勉辛勞,頒發卅萬元獎金加油打氣。

苗檢是去年十月十八日查獲首宗現金賄選案,王姓和鄧姓樁腳涉嫌以每票五百元,作為支持苗栗縣第五選區鄭姓縣議員參選人代價。接著於廿日分別查獲苗栗市二起涉嫌現金賄選案,後龍鎮長謝姓候選人遭檢舉涉嫌以每戶六千元賄選,苗檢專案小組十月廿七日動員七十名司法警察、搜索廿三處,傳喚謝姓候選人競選總部陳姓女執行秘書、代表和里長等人,查扣廿三萬現金。

 

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

苗檢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偵結起訴首宗「四合一」現金賄選案件,其中部分賄選範圍同時包括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村長、大湖鄉民代表。在斟酌相關法規與法院判決後,隨即十二月廿日針對鍾姓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傅姓大湖村村長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當選人有同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行為,檢察官得以當選人為被告,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且多數法院均認為此處「當選人」不以當選人本身自為者為限,如當選人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可以參考高等法院一○八年度選上字第二號民事判決意旨)。

相關情事載於起訴書中

甚至即便非競選團隊成員,若買票者實質上從事為候選人助選之活動,也無以排除其等間有為使上訴人當選之目的而共同賄選之可能,不以證明賄款來自候選人本人為必要(可以參考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九年度選上字第五號民事判決意旨)。苗檢既已認定陳男等三人有共同賄選之犯罪事實,陳男又身為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之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依據上開法院見解,苗檢自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檢將鍾東錦等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引起鍾東錦的反彈,透過其辦公室發表聲明指稱苗檢濫權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苗檢澄清指出,聲明中提到「陳姓男子已在偵查中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等詞,係刻意忽略本案陳姓被告實有同時陳述,其有向丘姓被告拜託可以投票給鍾姓苗栗縣長當選人等情,相關情事已全數載於起訴書中。

維護民主法治基本價值

苗檢強調,按法律責任區分刑事、民事、行政類別,其中「無罪推定」則係刑事訴訟法的概念,是認定鍾姓苗栗縣長當選人未涉及買票之刑事犯罪。然就民事訴訟之當選無效之訴,參照高等法院一○八年度選上字第廿四號、一○八年度選上字第二號判決意旨,自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陳松吉檢察長表示,對於候選人本人及其選舉重要幹部、樁腳或親友等共同所為嚴重破壞選風之不法行為,決不寬貸,除就賄選者提起違反選罷法之刑事起訴外,並對當選人依法依限向苗栗地院提出當選無效之民事起訴,以維護民主、法治之基本價值,全力淨化選風,贏得人民信賴。

並無任何違法濫權情事

陳松吉強調,依據選罷法以及相關法院的判決意旨,在充分證據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並無任何違法濫權情事。苗檢以「公平選舉、杜絕不法」為核心目標,嚴守行政中立、司法獨立之原則,依據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絕無濫權起訴或為特定政黨服務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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