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是在保護誰?土城家暴命案再證體制失靈!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令人髮指的家暴殺人案,再一次把台灣司法體系與家暴防護機制的荒謬、失能,攤在全社會面前。謝姓男子多次家暴,5月間其妻張女已聲請暫時保護令,法院6月才核發,結果悲劇依然發生,無辜者命喪刀下。試問,台灣的保護令,究竟保護了誰?
據媒體報導,謝男案發前一天早上才買好刀具與球棒,直奔妻子住家「搬東西」,但現場卻摔破存錢筒、引爆衝突,遭警方認定違反暫時保護令移送法辦。然而,新北地檢署竟只例行公事地複訊後,隨即飭回。隔日,謝男就持刀痛下殺手,讓社會再次見證什麼叫「司法的冷漠」與「保護網的破洞」。另謝男偵訊時更供稱:「就是要讓她們兩個死」,毫無悔意,動機更不是一時衝動,而是因自認付出多卻遭嫌棄、積怨已久,甚至把妻子聲請保護令視為奇恥大辱,最終以暴行「報復」。這種人格與情緒失控早有徵兆,卻被司法視若無睹。
台灣司法究竟在保護什麼?謝男家暴紀錄纍纍、法院已核發保護令,案發前還出現明顯預謀(購買刀具),更現場違反保護令,理論上,這些訊號早已足夠啟動最高規格的防範。結果檢方依然選擇「請回」?這不是法治國家應有的風險控管,這是在「放任悲劇發生」。檢方這種過度「程序主義」與形式審查,不僅罔顧受害者安危,更等同於鼓勵加害者「有恃無恐」。試問,當今台灣,受害者安全竟然只能靠「運氣」?
而且,這並非個案。從詐騙集團低額交保、財經重罪主嫌輕鬆請回,到家暴累犯隨意飭回,一再顯示:台灣司法對危害社會、傷害人命的案件,總是慢吞吞、溫溫吞吞,甚至「心軟」到讓人髮指。反觀,若是涉及言論審查、罷免案、所謂「妨害司法尊嚴」等政治敏感議題,公權力卻能火速出手、寸步不讓。這種選擇性正義,難道不是台灣社會信任全面崩壞的根源?
家暴防治法與保護令在紙上談兵多年,實務上卻形同虛設。各單位只會「踢皮球」,人人各守一畝田,卻沒人真正在意受害者會不會「今晚睡不著、明天還活著」。法檢程序只在意被告「形式權益」,卻對受害者「實質安全」視若無睹。像謝男這種已經多次家暴、保護令在身、還疑似預謀購買兇器的人,竟然能在違反保護令後隨意請回,最後再犯血案。這不是制度疏失,這根本是體制「共犯」!
台灣司法與政府部門必須痛定思痛,不要再用程序正義作為卸責的藉口,更不要再讓受害者的安全,成為加害者的「僥倖空間」。土城命案不是偶發,而是制度病灶的必然結果。司法若只會保護加害者的權益、對受害者冷眼旁觀,那麼「司法已死」絕非危言聳聽。
台灣社會絕不能再接受這種以受害者生命為代價的官僚冷血。唯有徹底檢討、改革司法體系,讓真正的防護網落實在每個需要的人身上,才是對受害者最基本的交代,也是維護社會安定、重建公信力的唯一道路。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
文章來源: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