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性騷女部屬 受害者之夫要李誠實面對其所做的一切錯事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陳子堅

 

司法院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傳出涉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於六月廿日上午以記者會對外說明「並未接獲被害人之申訴,將啟動性騷相關調查,如查證屬實,必依法懲處,絕不寬貸」。

無法保證官員不遭性騷

立法院國民黨團表示,連司法院都無法保證官員不遭性騷,民眾如何期待司法院伸張正義,也強調被害人受現任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壓力下,是否涉吃案,仍待說明,並要求涉案司法院長許宗力、林輝煌下台。

在神隱一個多月後,李伯道發出聲明,稱「抱歉、遺憾」,但對若干媒體與事實不符的繪聲繪影,已對他和家庭、司法造成傷害,希望自重、以免觸法。

被害人的丈夫,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則強調,李伯道是否德不配位,未來必將被一一證實,也不必他多嘴。但李伯道的聲明書,把對內人的冒犯與侵害,簡化為雙方認知上的差距,這種毫無誠意又避重就輕的回應,他們絕不接受。他一定會要李伯道誠實的面對其所做的一切錯事!

你如何審判自己的醜行

范立達指出,前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丁允恭,在網路上po出前女友的非私密性照片,結果被懲戒法院二審認定行為構成性騷擾,判決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三年。做出這件判決的審判長,就是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李伯道,你自己知道你對內人做了些什麼事,哪一件不比丁允恭的行為更嚴重?何只在若干場合,讓她感到不適這麼輕淡?你判丁允恭撤職,你如何審判自己的醜行?我等著看你的下場!」

司法院表示,因被害人發聲明稿,並提出性平申訴,司法院已立即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評鑑委員會進行調查,儘速完成調查,如查證屬實,將依法嚴懲,決不寬貸。

依法處理決不護短寬貸

司法院指出,依據司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第十二點第二款規定:「本院所屬機關首長如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事件,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本院其他所屬機關:由本院受理,並依本要點規定辦理。」又依同上處理要點第五點規定,性騷擾申評會主任委員應於七日內指派三人以上之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本院性騷擾申評會業已組成專案小組,立即發動調查,並會將調查結果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評會評議。

司法院表示,性騷擾行為如經調查屬實,性騷擾申評會將做成議處建議,並依違法情節依法處理,決不護短、寬貸。懲戒法院將依被害人之需求,進行心理支持及關懷。呼籲社會各界共同維護被害人及家人隱私。

聞涉入性騷如晴天霹靂

司法院也提到,依據被害人之聲明書及前秘書長林輝煌之說明,林輝煌是為了保護被害人隱私與尊重被害人意願,在被害人要求下,始對外表示未接獲相關性騷情資,現被害人已勇敢站出來提出申訴,司法院除將依法秉公處理外,也呼籲社會各界應共同維護被害人及家人隱私,依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勿揭露其個人資料,勿採訪被害人及其家人,還給被害人平靜生活,避免二次傷害。

李伯道發出聲明表示,五月間以健康因素請辭懲戒法院院長,原以為能過著平淡的退休生活,卻聞涉入性騷擾情事,他覺「如晴天霹靂」。

假藉權力對部屬性騷擾

李伯道稱,從事公職四十餘年,平時與同事互動從未踰矩,而媒體所指的當事人因職務關係與他有較密切的工作往來,如在若干場合有讓她感到不適,他本人感到非常抱歉與遺憾,願坦然接受司法院公平的調查,並負起應負的責任。但對若干媒體與事實不符的繪聲繪影,已對他和家庭、司法造成傷害,希望自重、以免觸法。

范立達是被害者的丈夫,他在臉書指出:「李伯道是在今年三月間陸續四度性騷擾內人。第一次的騷擾,李伯道或許還可藉辭酒醉,但其後三次在院長辦公室的行為,就再無遁詞,這絕對是假藉權力對部屬實施違反個人意志的性騷擾行為,沒有半點模糊空間。」

在秘書長壓力下狼狽下台

范立達表示:「內人被騷擾後,一直不敢跟我說。她是直到五月初,在李伯道已經離職後的某個深夜,才跟我說出此事。她解釋,她不敢在事發時就告訴我,是因為她知道我的性格爆烈,她深怕我會在一怒之下,把司法院的屋頂給掀了。但即便如此,我初次聽聞此事時,仍然憤怒不已。我認為李伯道欠內人一個道歉。

范立達說:「他雖然在司法院林輝煌秘書長的壓力下狼狽下台,但他還是沒有面對他的錯誤,沒有對被害人承懇道歉認錯。原來,從三月開始,我有時半夜起身,會發現內人孤坐在客廳發呆,她為何時常半夜輾轉難眠?甚而偷偷流淚,原來都是被李伯道這個混蛋傷害所致。但我這個蠢人竟然神經大條到完全沒查覺她心情的變化。」

從此不要再看到這個人

范立達提到:「內人告訴秘書長,她不是個公眾人物,不想站在鎂光燈下被眾人指指點點。而且,她因為工作的關係,看過太多性騷擾的案例,加害人雖然受到懲處,但還是有人(甚至是法官)竟然還在背後對被害人指指點點,說一切的起因都是因為被害人不好,才會遭人騷擾。她不想以後一輩子都要在這種目光下過日子。所以,她只希望秘書長能協助她,讓她和李伯道隔離,從此不要再看到這個人就好。」

范立達指出:「她也拜託秘書長,不要讓這件事曝光,希望這件事就這麼靜靜的過去,這才是對她最好的保護。秘書長一再要她提出申訴,內人最後只勉強同意,待李伯道正式搬離官舍,徹底脫離司法圈後,她才會考慮是不是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訴。秘書長承諾,在她沒有同意之前,他不會對任何人(哪怕是他最好的朋友呂太郎大法官)提起這件事,他甚至說,如果我太太一輩子都不鬆口,他也會把這個祕密帶進棺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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