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堯任高檢署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檢察官 在科技防逃會議報告近期科控設備之優化功能

by 透視報導編輯

文:採訪中心

司法院於十月四日召開提升法院科技防逃成效行政聯繫會議,由各法院行政庭長或刑事庭長、刑事紀錄科長等與會,並邀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檢察官張智堯就近期科控設備之優化功能進行報告,另針對如何精進科控防逃之具體建議等事項進行討論,以期提升科技監控設備之使用成效,落實防逃新制之規範目的。

廿四小時監控交保被告

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是司法院和法務部攜手建制,運用科技設備廿四小時監控交保中的被告,落實防逃機制,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去年一月十二日在士林地檢署舊大樓揭牌,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不僅僅是依據刑事訴訟法來建制的一個科技監控中心,更是刑事訴訟法制度及司法改革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科技監控中心研發新一代腳環、手環、監控手機及電子圍籬等四種監控設備,監控平台有六大核心功能,可詳盡追蹤各式軌跡、智慧顯示電子圖示、四種載具多元監控、電子圍籬預警、智慧告警,甚至還可以人臉辨識,活體偵測電子化報到。

採分合進擊大動作偵訊

張智堯是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去年八月卅一日調升高檢署檢察官。張智堯辦案細心,對於法律構成要件相當嚴謹。

台北地檢署一○二年偵辦當時之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採分合進擊方式,兵分四路大動作偵訊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其中馬英九部分即是由檢察官張智堯負責偵訊。另外,一○四年偵辦佔領行政院案,也是張智堯負責,案經偵結後,張智堯升任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以監視器影像還原真相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一一○年四月晚間,遭到一群黑衣人闖入欲追打警局教官楊中蒞,過程中四海幫徐姓男子拿鐵椅砸壞值班台電腦,被外界稱為是「松山之亂」;派出所警方事後將監視器畫面格式化想掩蓋此事,時任分局長林志誠則一度對外謊稱因停電沒有錄到畫面,事後監視器影像還原真相。

案發後,張智堯時任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由他親自密集傳訊偵辦兩周偵查終結,依湮滅證據罪嫌給予前派出所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緩起訴處分。此外,起訴涉砸毀警用電腦的徐姓男子,而前副所長顏敏森及其他王姓等九名黑衣人都獲不起訴處分。

吸金廿五億上千人受害

張智堯考量許書桓、傅榮光二人從服警職以來,平日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常獲嘉獎表揚,認為二人歷經此事後,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何況國家培養警職人員不易,認為以緩起訴處分較為適當,以勵自新;惟許、傅二人須支付公庫十五萬元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四小時。

張智堯在北檢偵辦過多起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社會矚目案件,例如加樂福互助會吸金案,田哲榮、楊阿江、歐政杉等人成立加樂福實業公司,以民間合會方式吸金高達廿五億元,造成上千投資人受害,張智堯起訴主嫌田哲榮、楊阿江,逃亡多時的掛名董事長歐政杉則因罹患重病,自知時日不多,主動向檢調投案。歐雖辯稱只是掛名,但張智堯認為歐主導吸金集團運作,依銀行法將歐起訴。

藉活動吸引投資人投資

張智堯查出,歐政杉與田哲榮為舊識,九十八年間共同成立加樂福公司,找來楊阿江擔任教育長,藉由舉辦會員旅遊、產業說明會、心靈講座等各項活動吸引投資人投資,至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遭檢調查獲為止,共吸金廿五億五千餘萬元、一千一百五十五人受害。

歐政杉等三人以「加樂福互助會」、「總裁專案」向投資人收受存款後,除將資金用於給付其與投資人所約定與原本顯不相當的紅利、利息、獎金、國內外旅遊補助外,其餘資金或由歐政杉統一調度支配使用,或供歐政杉用來買賣股票、購買不動產之用,或作為設立益嘉科技公司、凱蘿娜公司之用,並在大陸地區投資東莞市洋富電子廠、東莞金巨貿易、上海金巨貿易、御廚一品牛肉麵店、和牛肉品進口銷售等事業。歐政杉等三人透過黃潘錦等七人及他們的下線會員,總計加入會員人數為一千一百五十五人。

讓投資人相信錢景可期

張智堯也偵辦中信昌國際公司負責人吳國昌非法吸金案,吳國昌從九十四年起,對外招攬投資「露營車售後租回」,以及「嘉義、金門旅館預定地售後租回」等專案,以保證買回還本、最高年利百分之十二等高分紅吸引民眾投資,還大陣仗在桃園、新竹、台中、台南設立分公司,讓投資人相信錢景可期,加入投資,共吸金廿四億元,但實際上這些專案從沒有實際施行,就連土地買來也只是拿去抵押融資。

張智堯偵結起訴吳國昌,一審經台北地院判刑十四年,同時,法官也發現,民眾會相信這些投資專案,是因為有三名律師江東原、葉大慧、魏君婷,在簽約時見證,主動告發三名律師也涉嫌不法,案經檢察官林達偵結起訴,林達認為,三名律師都是專業人士,每簽一分鑑證就收取一千元,讓吳國昌可以拿著律師見證向外宣稱是合法投資。

核發簽證放水圖利仲介

另外,前駐越南代表處秘書蕭裕文被控核發學生簽證時放水圖利仲介,張智堯偵結起訴蕭裕文。張智堯指出,蕭裕文於九十九年一月至一○二年一月止,擔任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秘書,涉嫌勾結越南當地仲介曹保麟,在核發學生簽證時放水。

此外,張智堯查出,蕭裕文未使用薪資存款情形下,於涉嫌圖利犯罪時起的三年內,仍支付高額租金、頻繁購入名牌皮件,還存入、結售美元,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案經高院更二審依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蕭裕文有期徒刑八年八月、褫奪公權四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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