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翠玲分享如何應對父母離間行為,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
文:採訪中心
深入探討父母離間行為對子女的影響及應對方法
新竹地方法院庭長許翠玲,日前應屏東地方法院邀請,在家事調解委員教育訓練中擔任講座,分享了如何確認父母離間行為及應對之道。她強調,父母的離間行為對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深遠影響,並提供了具體的應對措施,幫助孩子在父母離異後恢復正常的心理狀態。
專業背景與家事案件的實務經驗
許翠玲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及交通大學法律研究所,擁有豐富的法律學術背景。她曾任職於桃園、新北、台北地檢署,並在多家法院擔任法官及庭長,擁有豐富的家事案件處理經驗。在民法尚未將「善意父母原則」納入法典前,她已具備協助當事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的先進觀念。
探討離間行為及其影響
在此次講座中,許翠玲深入解釋了「離間」與「離間症候群」的區別,並講述了離間父母的特徵及其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她強調,父母的離間行為會讓孩子對另一方父母產生無根據的敵意或恐懼,這種心理操控行為在家事案件中十分常見。她提供了具體的舉證方法,輔以美國紐約州對離間行為的實務見解,讓與會者更能理解這些行為的樣態。
法官、父母及律師的角色定位與應對策略
許翠玲進一步說明了在家庭法庭中,法官、父母及律師應如何辨識並應對離間行為。她透過實際案例,展示了不同角色在面對這些情境時應如何調整,並給出了具體的應對策略,幫助家庭成員在法律框架內逐步修復親子關係。
從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出發,解決親權問題
離間行為的確認與應對
許翠玲指出,父母的離間行為是指同住一方對子女進行的心理操控,使子女無依據地對另一方父母產生負面情感。她強調,應從子女的行為表現來判斷是否存在離間行為,並給出了具體的確認方法和應對建議,以修復親子關係並促進孩子的心理健康。
善用會面交往修復親子關係
許翠玲建議,在訴訟過程中應善用「會面交往」作為修復親子關係的工具。她解釋,透過計劃性地安排會面交往,逐步重建孩子與非同住父母的聯繫,幫助孩子從父母離異的心理創傷中走出來。
兒童權利與會面交往的規劃
許翠玲引用《兒童權利公約》第九條和第十二條,強調兒童有自由表達其意見的權利,並探討了如何協助兒童理解內心真實的想法,避免因父母的離間行為而誤導孩子的選擇。她還指出,應觀察同住方是否存在妨礙行為,並與社工和心理諮商專家合作,共同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離婚事件中的親權問題與法律責任
關於離婚證人及親權問題
在處理離婚事件中,許翠玲強調,離婚證人只需確認當事人有離婚真意,並不必須熟識當事人。離婚登記後,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不能輕易推翻已完成的登記結果,除非能提出充分的證據證明離婚意思欠缺。
維護離婚登記制度的公信力
許翠玲進一步解釋,離婚登記具有法律公示效果,雙方的離婚意思必須清楚且具體,否則將削弱離婚登記制度的公信力。她指出,任何試圖推翻離婚結果的主張,應由提出方承擔舉證責任,確保法律制度的公平性。
關鍵字:
- 許翠玲
- 離間行為
- 家事法庭
- 親權問題
- 未成年子女
- 離婚事件
- 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