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謀信晉升法務部常務次長,主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終結人頭帳戶亂象
文:陳子堅
黃謀信,被譽為「司法鐵人」,現任法務部檢察司長,雖未入選檢察長首波人事調整名單,但在第二波人事異動中,獲任命為法務部常務次長,將於5月3日正式上任。
專業卓越,偵辦貪瀆案件成績斐然
黃謀信,1968年生於桃園觀音區,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並擁有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及博士學位。他曾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擔任訪問學者,具備豐富的法學背景及辦案經驗。黃謀信自1995年擔任檢察官以來,偵辦了多起重大貪瀆弊案,如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外交部金援巴紐案等,均表現優異,並於2011年榮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洗錢防制法修正案:終結人頭帳戶亂象
黃謀信在擔任法務部檢察司長期間,主導了「洗錢防制法」修正案,針對收簿犯罪及人頭帳戶的問題,於2024年4月13日經行政院審查通過。他表示,未來無正當理由收集或提供帳戶將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及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舉將有助於從源頭打擊詐欺集團,保障社會安全。
修法重點
- 新增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及400萬元以下罰金。
- 禁止將帳戶提供給他人,違反者先警告再進行刑事處罰,涉及販賣帳戶者將直接面臨刑事責任。
- 擴大法人罰金及收集帳戶罪的域外效力。
黃謀信強調,這次修法旨在有效阻斷詐騙集團的資金流動,減少民眾受害,並進一步強化打擊詐欺犯罪的法律框架。
查賄與掃毒:成績斐然
黃謀信在擔任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期間,查賄成績斐然,成功對30位地方首長及民代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此外,他還在掃毒工作上有所建樹,兩年內破獲數起重大毒品案件,阻止上百億元的毒品流入市面,成績卓越。
檢察機關應具同理心
黃謀信指出,檢察機關在偵辦案件時,不應僅關注犯罪事實,還應關心案件中的參與者,如被告、證人及受害人家屬等,應以「司法為民、以人為本」的精神,全方位處理每一個案件。
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犯罪
黃謀信也強調綠能產業的保護,並召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的聯繫會議,與業者建立互信機制,確保風電等綠能產業不受外力滋擾,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結語:展望未來
黃謀信的晉升象徵著法務部年輕化的檢察長團隊的崛起,未來他將繼續推動法務部的重要政策,並以其豐富的經驗及卓越的領導能力,為法務體系帶來新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