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貪被訴,台北地院昨晚第三度召開「接押庭」後,柯文哲再遭裁定羈押。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在高院撤銷原裁定到北院再度裁定羈押後,二度發臉書表達不滿,質疑到底是高院審判長變了一個人,還是因為被告是柯文哲?更批評羈押裁定「悖離法律論理」,他完全無法接受。
黃國昌表示,針對柯文哲起訴後,於法院審理程序中是否應續行羈押,將地方法院交保裁定予以撤銷之高等法院審判長謝靜慧,在先前另一個殺人罪的抗告程序所為之裁定(105年抗1068號裁定)表示:「總之,至少在偵查中已依防免勾串之事由,羈押被告,給予檢察官追訴犯罪(攻擊)之便利,檢察官也據此順利的釐清犯罪事實而起訴被告,審判中的法官卻仍然幫著檢察官,繼續以有勾串事由羈押被告,不僅有接棒偵查,延續以往遭國人及社會詬病的職權調查主義的司法文化,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外,更可能是對檢察官偵查不利的一種嘲諷(起訴後還要倚賴法院來幫檢察官確保證言不被推翻?)」
黃國昌表示,同一位審判長,在柯文哲的抗告審判中,卻180度轉彎改採完全不同的見解,著實令人驚訝。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
原本在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後,黃國昌還信心滿滿的說,聽完地院第三度的延押庭,他深信地院審理庭會繼續准柯文哲交保,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但在柯文哲確定再度遭羈押後,黃國昌則在臉書表示,裁定「悖離法律論理」,他完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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