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小菲親子關係哪能說斷就斷?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因為大S的過世,汪小菲母子動作頻頻,最近經常躍上報紙版面。似乎輿論攻擊太多,這幾天汪小菲突然對外宣布,他要斷絕與媽媽張蘭的母子關係。
事發在於大S甫過世不多日,張蘭在直播頻道上依舊活躍,對前媳婦似乎沒有哀悼之意,除了引起社會大眾反感之外,又扯出汪家出包機費用的議題,被徐家否認,引來兒子汪小菲的不滿。於是汪小菲這幾日對朋友圈宣布要斷絕與張蘭的母子關係。
事實上,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對外宣布要斷絕母子關係。2021年他與大S離婚時,因為張蘭強力介入,對外大聲放話,導致汪小菲當時被人酸是媽寶男,他當時就說要斷絕母子關係。之後大S爆料汪小菲婚內出軌,張蘭也說為保全團隊,要跟兒子關係切乾淨。
圖片取自:(123RF)
口頭聲明要「斷絕親子關係」在華人世界屢見不鮮。最早有書面記載的事件發生在民國17年。當事人是北洋政府交通部次長趙慶華先生以及他的四女兒趙一荻小姐(人稱「趙四小姐」)。趙慶華不滿女兒與張學良發生婚外情,要與他結婚、甘願做小,甚至私奔(最後也追隨他至台灣)。父親憤怒之下,將斷絕親子關係的聲明登載於天津的《大公報》,一連五天。自此,重視家庭人倫的華人社會,家父長就愛把斷絕親子關係掛在嘴巴(原文:民國史上第一起「登報斷絕親子關係」的著名案例:趙慶華&趙一荻)。
這次,不知道張蘭母子倆所謂「關係切得乾淨」是什麼意思,不過在法律上,血親關係恐怕沒有所謂想切就些得斷的這麼乾淨俐落。血親意旨有血緣關係的親屬,與姻親關係不同,血親之間的親屬關係聯繫在於血緣,無法說斷就斷,唯一可以暫時中止直系血親關係的,在法律上只有收養。
惟收養的條件很高,除了要經過法院審核認可以外,還要有人願意收養才能算數。張蘭母子這樣動不動就把「斷絕親子關係」掛在嘴巴,恐怕外人只當作是說氣話、爭版面、做文章而已。
不只有張蘭母子,過去知名藝人孫燕姿的姊姊孫燕美,也曾對外公開在網路上發文,宣布「我跟某某人從此不再是姊妹關係」,等於跟對方斷絕親人關係,引起大眾關注。她並直言:「自從2019年,跟某某人的關係已經很淡,過去三年試著某種方式與她溝通,我已經累了。」
雖然她們姊妹之間發生了什麼故事,外人無從得知,但再無奈痛苦,她與姊姊之間的血緣無法說斷就斷,更遑論法律上的血親關係。這番大動作,恐怕也只能是網路新聞效應而已。